旅游市场乱象:购物店强迫消费 旅行社结成价格同盟

  央广网北京9月30日消息(记者季苏平)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眼瞅着又要到国庆了,七天长假在向大家招手。可能不少朋友会想带着一家老小出去玩儿一圈。这时候,找个旅行社,把团费一交,就不用再费心安排行程了,而且还比自己出游便宜不少。于是“跟团游”就成了不少人乐于选择的出游方式。

  出去玩原本应该是件开心的事情,不过不少朋友在跟团旅游的过程中,也经常会出现种种不愉快。比如在游览过程中强制加入许多自费项目,购物时间过长、被胁迫买东西,等等。

  为了整顿旅游市场乱象,这两天,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了一批旅游价格违法的典型案例,对查实的39家涉案旅游业相关单位进行了处罚,共计罚款1800多万元。

  先虚高标价,再优惠打折,这是三亚大多数水晶店的惯用做法。然而很多游客并不知道这其中的猫腻。在导游的“忽悠”下,很多游客自愿掏腰包,为“天价水晶”埋单。

  记者:对这个质地、价格了解吗?

  游客:这个还真是不是很清楚,只是大概了解原来知道一点,然后通过导游介绍点,然后就明白点。

  在被查处海石、帝佳、昌源三家水晶购物店里,所出售的绝大部分水晶、螺旋藻标示售价都在购进成本价的10倍以上,有的水晶达到几十倍甚至上百倍。

  国家发改委价监局市场监管处曾川:那么一款标价为A8000005的黑曜石手链,我们检查它的成本价是五块钱,那么标示价是470元,这就有94倍的价差。那么实际销售他打了八五折,卖四百块钱,这也有80倍的价差。

  不仅如此,为了避免同行之间的竞争,2012年5月海石、帝佳、昌源三家水晶购物店还签订了《海南水晶行业自律公约》协议,约定了统一返佣比例、统一调价幅度,特别是约定了统一分配收入机制,即三家水晶店每月从各自营业额中提取21%汇总,再按三家的市场份额进行收入再分配。

  国家发展改革委价监局市场监管处处长陈达:为了保证价格同盟的有效实施,三家水晶店还建立了一个共管的银行账户,各自存入三百万的保证金,以作为违约的一个罚金。去年六月底七月初,三家水晶店开始执行所谓的价格自律协议。一直到去年11月初,第四家水晶店,中御水晶店进入这个市场的时候才被迫解散了价格同盟。

  根据《反垄断法》,有关单位对海石和昌源两家水晶购物店,转移、隐匿、销毁财务数据、证据,不按规定提供价格执法所需相关材料的行为分别处以9.9万元的罚款。对海石处以上一年度销售额之4%的罚款,计360万元,对昌源处以上一年度销售额之2%的罚款,计135万元。对于主动报告达成价格垄断协议的有关情况并提供重要证据的帝佳水晶购物店则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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