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厅“盒战争”硝烟再起 同洲电子起诉小米侵权
同洲电子董事长袁明表示,小米盒子抄袭同洲电子机顶盒操控法专利,公司已提起诉讼,并于10月15日获受理
随着各路资本的大举进入,智能电视概念持续升温,作为新的互联网入口,客厅争夺战已经打响,互联网机顶盒行业也正在陷入“盒战争”的硝烟弥漫之中。
近日,同洲电子在其官方微博“同洲飞看”的账号上接连爆出小米盒子“山寨”其专利技术,该公司称已将小米起诉至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该案已经获得受理。
记者致电同洲电子董秘叶欣求证,叶欣以现在尚不方便接受采访为由婉拒。
据统计数据显示,截至10月21日收盘,智能电视指数今年以来已经整体上涨了115.66%,其中同洲电子上涨188.39%。
而同洲电子此次诉讼的对手小米科技风头更劲,经过短短三年时间的发展,小米董事长兼CEO雷军于今年8月22日发布微博称,小米已完成新一轮融资,整体市值达到100亿美元。
指责小米盒子侵权
10月16日起,同洲电子的在其官方微博“同洲飞看”的账号上连续发布多篇微博指责小米盒子的侵权行为,具体内容包括,“小米盒子以遥控器操作盒子时可用遥控器上的菜单键调用更多的用户关联项的方法,不正是同洲《机顶盒及机顶盒遥控器操作系统和方法》(ZL 200710073318.2)的专利吗?这可是同洲2007年就有了的啊!这抄袭,算侵权么?”
“小米盒子采用的将手机界面投到电视上的方法,不正是同洲《移动终端界面共享到电视机的方法、系统和机顶盒》(文件名:投投看)的专利吗?小米,你到底有没有自己的技术啊?”
“小米盒子的应用:在机顶盒上不用下载整个视频文件,通过一遍缓冲一遍即可播放,这不正是同洲《一种媒体资源传输方法、系统及机顶盒》(文件名:流媒体)(2007.7.19)的专利吗?”
“继发现3起小米侵犯同洲专利权行为之后,又发现小米盒子通过网络升级更新系统的方法,也涉嫌侵犯同洲专利--《一种机顶盒升级的方法》(公开号:CN 101207699A),这是我们同洲06年的专利啊!!试问一下@小米公司你们06年在玩什么?”
“小米,抬头吹营销的同时,请你也埋头做好技术。‘投投看’、‘摸摸看’可是同洲全球首创的多屏互动技术。”该公司在微博中称,“我们必须保护工程师的劳动成果,也呼吁行业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也欢迎任何厂商进行技术探讨和合作!”
对于上述侵权的指控,小米科技在其新浪实名认证为“小米王川”的微博针锋相对的称,“这次真的把我雷倒了,袁明(同洲科技董事长)也太自作多情了吧!小米做产品还要借鉴咱们同洲的设计,是不是起点有点低啊?我当初做小米盒子只是想给用户做个易用、好用的小产品,没想到今天成了唐僧肉,每个人都想揩一把油。”该微博账号为“小米王川”的认证资料显示为小米科技联合创始人、北京多看科技有限公司CEO.
同洲电子称起诉已被受理
对于小米科技的侵权行为,同洲电子董事长袁明接受相关媒体采访时表示,小米盒子抄袭同洲电子机顶盒操控法专利,公司已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于10月15日获受理。
据了解,去年年底,小米高调发布了小米盒子之后不到10天即被叫停,因为该产品违反了广电总局的相关规定。之后,小米通过与CNTV达成合作解决了这一问题。
对此,中投顾问IT行业研究员王宁远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称,虽然小米在短短三年的时间内便迅速成为移动互联网行业中影响力较大的公司,但是其产品创新能力方面仍需进一步增强,需要避免一味“微创新”。一方面,小米需要加大研发投入,在研发方面进行突破;另一方面,建立有效的激励体制,吸引专业型、创新型人才进入。
王宁远认为,整个行业都需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从政府方面讲,需要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对企业的知识产权形成较强地保护,同时加大监管力度;从企业层面讲,企业自身需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善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事实上,王宁远认为,对于跨行业加入智能电视机顶盒领域的企业来讲,在技术或者内容上具有鲜明特点或优势,更有利于迅速形成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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