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英涉案资产处置陷入僵局 处置工作成皮球踢来踢去
自去年5月, 吴英案终审判决至今已有一年半的时间,但是,对于涉案资产的处置却陷入了僵局。
拥有3.8亿元债权的债主们,希望能及早处置涉案资产清偿债权。时至今日,吴英案的债权人却还没有拿回一分钱。
身在狱中的吴英正在尽各种努力还债。她认为,案发时被扣押的资产被大量漏计。她的父亲吴永正认为,经过几年时间漏计的资产已经大幅度升值,足以偿还案发时吴英所欠下的债务。
除此之外,由于吴英担任法人代表的本色集团名下仍有大量财产,准备通过更换法定代表人的方式,重新激活本色集团,以便用本色集团的资产偿还债务。
而政府和法院方面则认为,资产的处置工作中存在困难,因此进展缓慢。
漏计资产
“吴英的案子终审判决出来都快一年半了,我们这些债权人的债务仍然没有得到清偿。”林卫平对《中国经营报》记者说。
根据吴英案的刑事判决书显示,林卫平是集资诈骗犯吴英最大的债权人。吴英先后从林卫平等11人处高息借款人民币7.7亿余元,案发时无法归还的集资诈骗款为3.8亿元。
而早在2008年,法院尚未作出一审裁决前,吴英名下的资产拍卖却已开始。
东阳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对记者介绍,资产处置由政府在牵头处理此事,不仅是公安机关一家的事。拍卖就是要最大限度地发挥资产价值最大值,让债权人少受损失。
2012年5月21日,吴英案终审宣判后,浙江省高级法院新闻发言人曾经专门介绍了“吴英被扣押查封的资产”情况。
其中包括:浙江东阳的89套房子、湖北荆门市的26套房子,以及浙江诸暨的一处房产;价值1.2亿余元的珠宝(吴英已支付2300万元货款);41辆汽车;租用的店面房及仓库内的物资;本色概念酒店。得款均存于吴英案专用账户。
令林卫平等债权人不解的是,这些拍卖所得款项至今依然沉睡于吴英案专用账户上,却始终不发还给债权人。
为吴英案涉案财产而焦虑的还有吴英的家人和代理律师。作为吴英的代理律师朱建伟认为,吴英案必须重新审理,因为此前法院的判决认定事实有误,吴英大量的财产被漏计。这也是2013年2月17日,吴英提起刑事申诉的主要理由之一。
在吴英的判决书中采信《鉴定结论书》,认定吴英被扣押的财产价值1.7亿元。
朱建伟认为,该鉴定结论明显偏低,而且很多资产被漏计。他向记者出示了一份未纳入1.7亿元的吴英资产清单,其中包括3000多万元的购房款和投资款,以及吴英随身携带的银行卡、现金、珠宝首饰等。
吴永正向记者提供了一份吴英亲笔所写的一份材料,她认为, (2009年)浙金刑二初字判决书,证实案发后公安机关依法扣押查封、冻结了吴英及相关公司和个人明显的房产,银行存款、现金等事实。“但是至今我不清楚被东阳市公安局查封扣押、冻结的银行存款、现金的数额,判决书中也没说明。”吴英写道。
而根据吴英回忆写出的一份财产清单,仅仅在2007年2月7日,她被东阳警方拘捕时,所扣押的随身携带的财务就价值1000多万元,其中包括两条价值上千万元的白金翡翠项链,以及黄金首饰、手表等财务。
而吴英的父亲吴永正认为,因为近几年相关资产大幅增值,仅吴英案就漏计的房产估值,其现金现值就在6亿元左右。
“法院认为,吴英欠债3.8亿元,把这些房子卖了,足够还债了。可是那些房产被查封后,就没有人管了。” 吴永正说。
僵局
10月23日,吴永正和其代理律师来到东阳公安局,交涉涉案资产处置问题。
东阳公安局一位负责人表示,此事情况复杂,不是公安局一家说了算的,需要向上级解释,同时,建议吴永正等人去找法院解决此事。
而吴永正表示,曾经多次找金华中院和浙江高院反映问题。根据吴永正提供的一份谈话笔录显示,9月2日,他和代理人前往浙江高院协商此事。浙江高院的三位工作人员接待了他们。
谈话记录显示,浙江高院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就相关情况已经向院领导汇报,并向最高法进行了汇报和沟通。同时,专门叫东阳政府各部门组成的处置财产领导工作小组向浙江高院汇报。
东阳政府方面表示在处置查封财产过程中遇到了困难。这位工作人员表示,浙江高院对处置资产工作总的想法是,快速、有效、合法、最大化地处理相关财产。但时间可能会与外界期望有所差距。
东阳市委一位官员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在浙江省高院指导下,处置小组积极与法院沟通,以推进相关工作。
不过,一些民事诉讼仍未结案等因素,目前处置工作确实存在一些困难。
“我们现在成了皮球,在政府和法院之间踢来踢去,不断扯皮,就是毫无进展。”吴永正说。
朱健伟表示,他在会见吴英时,她多次说希望有关方面尽快公开妥善处置相关资产,变现后归还给债权人。但是,现在资产处置问题却陷入了僵局。
东阳市委宣传部的一位工作人员对记者表示,涉案资产的处置问题,应该去问法院。
就上述问题,记者来到浙江高院要求进行采访,浙江高院的工作人员表示,相关部门的负责人不在,不能接受采访。
吴英的代理律师朱建伟认为,吴英被社会各界高度关注,此案终审判决这么久了,为何迟迟不进行资产处置?
对未来的资产处置工作,他希望各相关部门能够依法、公开、透明地进行,不能进行暗箱操作。
吴永正则认为,吴英案涉案主要资产为不动产,由于近几年升值较快,资产总价值超过吴英所欠债务。
他说,如果资产处置过程中估价过低,不足以还清欠款,所谓涉案的当事人和受害人都会不满。倘若资产处置后能偿还全部欠款,甚至有很大的结余,那么法院判决中所谓的“资不抵债”的认定,就无法成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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