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以赠送旅游券吸引眼球 旅游者入购物陷阱
以保险等名义赠送旅游券暗藏陷阱
本报讯 记者张春红报道 买家电赠送旅游券,参加店庆抽奖送旅游券……很多商家利用旅游券的“噱头”来吸引眼球,甚至连一些保险公司也加入其中。上周,国家旅游局发布今年第17号旅游服务警示:谨防旅游券陷阱。旅游质监部门相关人士指出,目前市场上存在大量的冒充旅行社名义制作的旅游券,有港澳游、云南游、海南游等,均系违法经营旅游业务,天下没有免费的旅游券。
记者在沈阳中街走访了解到,在刚刚过去的“双11”活动中,中街一家商场就曾以购物抽奖赠旅游券的形式来吸引顾客,不少市民曾通过买家电赠送、活动抽奖等方式获得过旅游券。
旅游质监执法机构在加大联合执法,严厉查处违法行为的同时,也向广大游客提出如下警示:首先,《旅游法》规定,设立旅行社,应当取得旅游主管部门的许可,依法办理工商登记。同时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其次,天下没有免费的旅游券。所谓的“赠送”、“免费”,都是以付出更多的金钱和精力为代价的,甚至还会带来身心伤害,请广大旅游者务必谨慎选择。如需拿旅游券旅游,请向当地旅游部门核实旅游券发行方的资质,切勿盲目出行。
下一篇:一年多来LEYIN雷鹰和香莎等两登质量黑榜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董事会网无关。董事局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董事局网版权与声明】
1、凡本网注明“独家稿件”的所有稿件和图片,其版权均属董事局网所有,转载时请注明“稿件来源:“董事会网”,违者本网将保留依法追究责任的权利。
2、凡没有注明“独家稿件”及其它转载的作品,均来源于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与本网立场无关,本网对其观点和真实性不承担责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请在发布或转载时间之后的30日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