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生声明称三款进口“不合格产品”已被销毁
中国网财经12月11日讯 强生公司今日发布声明称,旗下三款产品因“货证不符”被列入质检总局十月份进境不合格食品化妆品名单,所涉及的产品并非进出口贸易商品,而是测试用样品,产品不用于市场销售,目前已被销毁处理。强生声明如下:
我们注意到国外制造商出口我公司的三款产品,因“货证不符”的原因被列入国家质检总局今天公布的十月份进境不合格食品化妆品名单。这些产品不涉及质量与安全因素,其总重量,两款为0.5千克,一款为1千克。
获知此事后,我们立即在公司内部进行了详尽的调查,后得知:
1.所涉及的产品并非进出口贸易商品,更不用于市场销售,而是新加坡某第三方公司寄往我公司用于产品研发的测试用样品,不是成品。
2.因该第三方公司所提供的清关相关单据不足,我公司无法按时清关,不得已放弃了这三笔样品。目前,这批样品已被销毁处理。
强生在国内销售的产品完全符合包括进出口规定在内的各项化妆品监管要求,请广大经销商放心经营,消费者放心使用。
我们非常感谢监管机构、媒体对我公司企业经营的监督。 尽管该事件并不涉及我公司在国内市场生产销售的任何批次产品,也不涉及产品质量与安全因素,但我们仍要从中吸取教训,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加严格地完善管理流程,加强对第三方公司的管理,不辜负消费者及监管机构长期以来对我们的信任。(中国网消费频道)
下一篇:商品包装计量合格率为75.8%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董事会网无关。董事局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董事局网版权与声明】
1、凡本网注明“独家稿件”的所有稿件和图片,其版权均属董事局网所有,转载时请注明“稿件来源:“董事会网”,违者本网将保留依法追究责任的权利。
2、凡没有注明“独家稿件”及其它转载的作品,均来源于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与本网立场无关,本网对其观点和真实性不承担责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请在发布或转载时间之后的30日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