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被诉食言限时抢购:以标错价为由拒绝发货

  京华时报[微博]讯(记者张淑玲)在限时内抢购的商品遭京东商城拒绝发货,顾客张先生将京东商城经营者——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和北京京东世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诉至朝阳法院,并索赔各类损失1600元。

  张先生诉称,今年8月,他参加京东商城“康纳烟机促销”24小时抢购活动。该活动自今年8月19日零时开始至8月20日零时结束。自己在8月19日9时45分下单,订单随后获审核通过。但在8月19日晚,京东商城以内部人员标错价为由拒绝发货,此后又单方锁定该订单。张先生认为京东商城已构成合同违约,故起诉索要各项损失共1600元。

  昨日下午,京东商城一相关负责人称尚不知该诉讼的具体情况,会告知上级领导后向记者回复。但直至发稿,记者没收到相关回复。

  目前,该案正在朝阳法院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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