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自带酒水等霸王条款仍未根除 消费者可投诉

  央广网北京2月18日消息(记者杜希萌)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上周五,最高人民法院明确表示,餐饮行业中的"禁止自带酒水"、"包间设置最低消费"属于服务合同中的"霸王条款",消费者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确认"霸王条款"无效。但记者走访北京多家餐厅发现,不少餐厅仍然坚守霸王条款。

  目前包间最低消费和不许自带酒水这两条霸王条款在现实中仍没有根除。在北京一家老字号的涮肉分店里咨询包间时就被告知,使用包间的最低消费是1200元,而且服务人员是明确表示不可以自带酒水,并且表示所有饭店都是这么要求不可能有例外。据记者了解,这位服务员所说的话也并非虚言。

  记者昨天随机走访了十多家北京餐厅,没有一家得以幸免。部分高档的餐厅是表示,包间是有使用费或者服务费,如果点他们提供的3千到5千元不等的包间套餐,这个包间的使用费就可以减免,但他们也非常警惕的告诉我们,这不是包间最低消费,而是本身套餐就这么贵。另外对于部分餐厅也改变了策略,要求白酒或红酒客人只可以自带一瓶,如果带的多就需要支付开瓶费,白酒一般是50到200元不等,红酒是30-180,贵一点的开瓶费其实就相当于一瓶酒钱了。

  按照目前最高法的要求,消费者如果遭遇到霸王条款,是可以请求法院确认霸王条款无效的。昨天成都一位市民就因为包间费和酒水的开瓶费起诉了一家餐厅,可能是最高法颁布司法解释之后,明确起诉餐厅霸王条款的案例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的关注,以后可能有更多的人敢于对霸王条款说不,但是毕竟为了一一顿饭上法院的人可能还是少数,很多人认为应对这样的霸王条款法律只是走出了第一步,有建议认为,后续工商执法等方面需要加强,促进整个餐饮行业的规范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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