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儿童激光枪逾7成辐射不合格 不宜作玩具
东城工商分局对小商品市场的激光笔进行检查并要求停售。针对央视“3·15”晚会曝光北京部分小商品市场将激光笔作为儿童玩具销售,昨天,北京东城工商分局对辖区内10家小商品市场进行检查,发现并停止销售“激光笔”及类似激光商品74件。新京报记者廖爱玲通讯员 尹恒 摄影报道
质检总局发布激光产品监测安全风险警示,3批次激光笔为危害程度最高类产品
新京报讯 根据对60批次激光产品监测检验结果,昨天,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对激光笔、儿童激光枪质量安全风险警示指出,可能存在辐射危害,有的激光笔辐射功率最高达1440mW,儿童激光枪更有7成多是较高危害类别的产品。
激光笔辐射类别无明确规定
激光笔为演示类激光产品,儿童激光枪里也有激光器。
有关激光产品的国标中,按照危害程度由低到高分为7个等级:1类、1M类、2类、2M类、3R类、3B类、4类,玩具中的激光器应满足1类激光辐射功率限值要求。
质检总局表示,对激光笔的激光辐射类别,“我国目前没有明确要求”,只有部分国家规定3B类及以上类别激光产品不可作为演示类民用产品销售。
23批次儿童激光枪不合格
日前,质检总局产品质量司对激光笔、儿童激光枪的质量安全风险监测,采集激光笔和儿童激光枪各30批次、共60批次激光产品样品,对激光辐射类别进行检验。
结果显示,有13批次激光笔都为3B类及以上类别,占43.3%,甚至有3批次为4类产品,激光辐射功率最高达1440mW,是3R类激光辐射功率的288倍。23批次儿童激光枪为2类及以上类别,占76.7%,其中8批次还为3B类。
提醒
激光笔不宜作玩具使用
质检总局建议对超过1类的激光玩具应立即停止使用
质检总局介绍,激光器里的激光辐射功率过高,会对人体造成光化学伤害和热伤害,特别是尚处于发育阶段的儿童,眼睛和皮肤受激光辐射可能有更严重的后果。
质检总局提示消费者,无激光辐射类别、无品牌型号、无警告说明的激光笔、儿童激光枪应避免购买。选购教学或办公用激光笔时,最好选购激光辐射类别为3R类及以下的产品(也就是激光功率不大于5mW),非专业使用人员切勿购买3B类及4类大功率激光笔。
消费者不宜为儿童买激光笔作为玩具使用,避免儿童在学校周边摊贩、商店、网络等渠道购买大功率激光笔。家长选购激光玩具时,可查看外包装、试用产品或咨询销售人员,确认玩具是否带有激光器,建议不要为儿童购买带激光射击功能或激光瞄准功能的玩具。若已购买,应查看激光辐射类别是否为1类,对超过1类的激光玩具建议立即停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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