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开发商以涨价为名催购房者交首付 转头就降价

  省消委会建议勿轻信口头承诺,并注意有关证据的收集和保留,以备维权之需

  羊城晚报讯 记者帅鹏坤、通讯员赵建勇报道:房价上涨让没买房的望房兴叹,但房价下跌却也让买了房的消费者很受伤。近日广州曾先生、曾小姐向省消委会投诉称,增城广园东某楼盘销售人员称房价要涨,但刚交了首期,房子就掉价,致使平白无故损失近8万元。

  2013年,曾先生他们看到增城广园东某开发商推售的楼盘广告后,到该销售中心看中了两套房子。正在筹钱准备购买时,接到了销售人员的电话,称2013年12月15日公司要对该楼盘进行调价,而他们看中的那两套房子要调高价格,如要按现价购买的话,必须在15日之前交订金。于是,曾先生赶紧去该楼盘交订金,销售人员再次告诉他们,网签合同并交付首期款的话还可享受9.9折的优惠。于是曾先生和曾小姐于17日到该公司总部网签并交了首期款。

  但12月23日,曾先生看报时发现,他们购买房屋的楼盘在做打9折的广告。曾先生认为,自己白白多付了近8万元,“开发商是出尔反尔,不讲信誉,引人下套,要求赔偿我们的损失”。

  省消委会出面调解,而该楼盘的王小姐否认当时销售人员有说过楼盘会涨价一事,并说即使说过,对方也是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有一定的判断能力,因此不会给曾先生他们任何补偿。

  “因当时销售人员只是口头说明,而消费者无实际证据,调解无效。”省消委会相关人士表示。长久以来,广大消费者已形成固有思维,认为房地产市场价格只涨不跌,但随着房产价格增速放缓,房屋销售降价可能会成为常态。对此,省消委会建议消费者在进行相关交易时,不要轻信销售人员的口头说明或承诺,并注意有关证据的收集和保留,以备维权之需。

  帅鹏坤、赵建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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