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热衷微博推销化妆品 部分商品质量无保障

  一个没有化妆品批准文号,疑似“三无产品”的“淘品牌”,经过众多明星的微博转发,就能摇身一变被捧上同类产品网上销售的头把交椅。

  近年来,由于“隐蔽性高”、“成本为零”、“操作简易”等诸多优势,“微博代言”逐渐受到众多明星的青睐,尤其盛行于食品、药品、化妆品品类中,而其特殊的平台及商业操作手法,也让众多明星规避了传统代言中所需承担的风险。

  而时代周报记者调查发现,在“不需要多好用,只需要无伤害”的逻辑背后,艺人随手一转,就可以收益颇丰。

  “你以为明星是在贴心分享,殊不知,粉丝很可能早已沦为明星赚钱的工具。”一位谙熟明星微博营销的知情人士对记者说道。

  明星热衷微博推销化妆品

  “真心推荐这个抹茶古皂,洗完脸皮肤滑滑的。”去年11月19日,杨幂的这条配上自己头像以及产品照片的微博,产生了近14万次转发,被评论了10万次,同时收获了4.5万个“赞”。

  同一时期,王牌综艺节目《快乐大本营》的几位主持人也围绕这个品牌名称为“草木之心”的抹茶古皂及抹茶面膜及蜂毒面膜等几款产品进行了堪称“疯狂”互动。

  “这天天惦记着抹茶冰激凌肿么办,抹茶面膜涂起来,痘痘千万别来找我,顺便问问味道解解馋。”“为了这罐蜂毒面膜,这次在新西兰可是真真切切试了一次招蜂引蝶。”“用抹茶古皂洗洗脸,温和清爽,洗后不紧绷,冬天在家也要漂亮哟。”主持人吴昕多次为该品牌的多款产品发图卖萌,何炅、谢娜、李维嘉、杜海涛等搭档也纷纷自发、转发,高调向粉丝极力推荐。

  据记者不完全统计,佘诗曼、贾静雯、黄圣依、张馨予、张歆艺、景甜、厉娜、穆婷婷、周韦彤等多达15位影视界明星,都曾相继在微博上图文并茂地展现自己使用该产品的良好体验。连体育界名人孙杨也出人意料地“搀和进来”,甚至将自己老妈“摆上台”,称其迷上了最爱的蜂毒面膜。明星名博浩浩荡荡的娱乐攻势可见一斑。

  一时间,得益于影视歌体各界明星的热捧,“草木之心”这个名不见经传的牌子,瞬间在网络爆红。

  “很明显,这是明星集体在帮某些不知名的牌子做软广告。同时,加上微博上百万粉丝级别的“全球都震惊了”等大V的推波助澜,就算你不主动关注明星,他们代言的也那些产品也会神出鬼没地出现在你的主页。”有网友向记者表示,“对于粉丝们而言,连明星都说好,那产品品质自然不用多说。”

  “草木之心”淘宝官网上显示,据数据魔方2014年第一季度统计,草木之心抹茶古皂销售额高达512.7万,不仅稳居皂类产品销售的第一名,更是远超销售前十名名单上其余九个品牌共计479.4万元的销售总额。

  而另一个走红网络的“淘品牌”俪兰,一款“3D蛇毒挂耳式V脸面膜”就有超过3000件的月销量,此前同样动用了《爸爸去哪儿》的爸爸们为其在微博上倾力站台。

  记者搜索微博发现,明星张馨予是极为热衷在自己的微博上推荐各种“美颜神器”的名人之一,面膜、唇膜、氨基酸蛋白乳液、湿粉饼等各种产品,五花八门,琳琅满目。据记者统计,自去年10月份以来,其一共在微博上推荐了20款护肤产品,而每条微博都有几百到几万不等的转发评论量。

  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姚晨、赵薇、杨幂等名人凭借其强大的影响力,在新浪、腾讯等微博平台上积累了庞大的粉丝数量,动辄就有三五千万的粉丝,堪称“微博女王”。借助强大平台优势,明星名人个人所发的信息,可以直接传递到几千几百万粉丝的页面上,“微博女王”瞬间可变“营销女王”。这种强大的广告直投能力让人无法忽视,于是,在明星微博中植入隐性广告,成为企业品牌推广的制胜法宝。

  大多数商品品质难保

  而时代周报获悉,明星推荐的所谓化妆品大多为代工产品,品质难保,甚至有些是三无产品。

  “大部分的淘品牌,如芳草集、膜法世家等,都是没有自己工厂的,都是代工的。所有的配方、材料都是生产厂家提供的,企业只负责销售。”化妆品行业分析师冯建军向记者表示。

  一位了解化妆品行情的美容达人向记者介绍道,时下很流行的蛇毒面膜精华,其实只是加入了一种人工合成的胜肽成分,理论上这种胜肽可以抑制肌肉的收缩,达到抗皱效果,可惜想要让胜肽穿过表皮层、真皮层、皮下脂肪并精准作用于肌肉是不可能了。“即便是进去了,胜肽也会被身体内的酶所分解。”

  而被杨幂等明星在微博上吹捧的古皂,实际上也不过是手工皂的一种,制作方法也并不复杂。网售手工皂的价格从几元到上百元不等,购买的人数也不少,有的手工皂在30天内竟卖出了几千块。但是,这些手工皂绝大多数没有生产和卫生许可。

  一位淘宝店主坦言,他们的“天然冷制手工皂”并未做过正规测试和通过国家药品验证,因而对于手工皂的美肤效果“无法评论”。他表示,他只能承诺自己的产品使用的是天然原材料,无任何化学成分添加。至于效果,需要尝试才能知道。

  有专家指出,用来和油脂发生皂化反应的碱剂本身对肌肤就损伤较大,而且由于没有充分的纯化去余碱的工序,所以对肌肤更易造成刺激。

  中国香精香料化妆品工业协会秘书长张京原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国家对化妆品是有明确要求的,作为生产方,需要办理生产许可证以及向消费者提供产品的检验报告。”

  张京原表示,由于多数网上售卖的手工皂是私人作坊制作,难以保障手工皂的质量。于在手工皂中添加天然食材的做法,张京原并不认同。“‘吃’和‘抹’两者的吸收原理并不相同,所以这些添加进手工皂的天然食材的营养物质,未必能被皮肤吸收。”张秘书长指出,脂肪酸对人体没有什么害处,但是用来制作手工皂的火碱对皮肤会有损伤,尤其是小作坊制作出来的,一旦碱的使用量控制不好,油脂与碱不能完全反应,那么残留下来的碱就会对皮肤造成伤害。

  据了解,国家对香皂、沐浴露等清洁用品的PH值是有明确规定的,成人用品规定PH值在5.5-10之间,儿童用品则为5.5-8.5之间。成品手工皂的PH值大约在9-10之间,即使是将其放到“非天然”的香皂中,其碱性也是属于偏高的。一些网友在网上晒出的皮肤出现红点的“好转反应”,其实是过敏。

  至于被炒热的氨基酸洁面,很多消费者误以为凡是打着氨基酸的洁面就一定是温和无刺激的。

  实际上,清洁剂按照刺激度(清洁度)来分类:阳离子界面活性剂>阴离子界面活性剂>两性界面活性剂>非离子界面活性剂。氨基酸界面活性剂属于两性界面活性剂,最温和的界面活性剂要其实属于非离子界面活性剂。不仅如此。氨基酸界面活性剂并非弱酸性,不少产品为加入PH调节剂(柠檬酸)来达到弱酸性。不少消费者使用了此类洁面品皮肤会有不适,容易引起出现小红点的问题。

  随手转发“一条几十万”

  “你以为明星是在贴心与你分享,实际上,粉丝成为明星赚钱的工具。”一业内人士向记者略微夸张地表述道。

  而记者以寻找明星微博营销为由对多家广告经纪公司进行暗访发现,明星微博营销收费不菲。

  广东地区某专营明星代言业务的文化公司相关负责人李某向记者表示,明星有着独特的号召力和影响力,又坐拥万千粉丝,因此明星微博代言逐渐成为企业青睐的渠道,性价比较高,而且都是按单次计费。

  据李某介绍,该公司不久前刚成功承接了一桩明星化妆品代言事宜,主角是黄圣依,按照协定,其为该品牌在网上进行宣传,每发一条微博的价格是30万。

  根据该公司向记者提供的报价单显示,明星每发布一条带有产品信息的微博费用由2万-120万不等。坐拥6900万粉丝的姚晨要价最高,需要120万左右,其次是赵薇,价码在100万左右。男演员中,最高的是何炅,每条在80万左右。

  另一位工作人员小许向记者介绍到,愿意用自己微博帮企业做宣传的明星,一线大牌的比较少,一般都是新人、过气明星,或二三线明星比较多。这些都是公开的价目,具体价格可以还进行商议。

  北京地区某娱乐传媒公司老板王某则向记者表示,“据我所知,很多明星在微博上宣传的产品,其实自己是不会用的,所谓的‘物美推荐’,很大程度上是违心的。”

  据了解,明星当中对待微博代言这一行为的观念也有差异,有的明星给钱就转发,有的是坚决不发,有的则是要看到别的明星发布了才会发。”

  在王某看来,某些地方台的明星是比较好沟通的,因为在群体中已经形成了一种商业化运作的风气,几乎每个主持人、明星都是公开标价的。

  据王某透露,在主持界,谢娜的价格是30万一条,李湘是15万一条。而前段时间因节目《爸爸去哪儿》走红的爸爸们,微博代言的身价同样水涨船高。“田亮就要30-40万,林志颖费用则需更高。”

  王某向记者谈道:“不像传统广告代言那么成熟,微博转发代言实际上还没形成一个成型成熟的市场,而现在很多广告主都非常追求名人效应,我们这样的明星经纪公司就会利用手中的资源,替广告主牵线搭桥,洽谈明星,让明星在微博中转发和植入所需的隐性广告,帮助企业进行宣传。”

  王某告诉记者:“当企业选定明星之后,我们公司就会为企业草拟一份简单的合同,企业可以提供所要发布的内容和要求,包括图片、文字以及什么时候发,几点发等,征求明星的同意并敲定细节。一切准备就绪后,企业要先把钱打给我们,之后明星就会如约发布微博,我们也会把钱给到明星个人。”

  “这个市场还没成熟,很多时候都是需要讲求私交。钱也是垂直交易,不用交税。”王某向记者表示。

  记者发现,在这些转发品牌营销信息的明星微博下面,主要存在两派的声音。一种是坚定的“死忠粉”,认为明星用的化妆品自己也会跟着用。另一种,则是指责明星微博变味,商业味过重。

  微博名为“群妹在打小怪兽”的网友则愤怒地指出:“用微博进行广告推广的公共主业和明星果断取关。推广的东西起码得有点科学依据吧?利用别人对你的信任赚钱,真不道德。”

  业内人士表示,明星利用微博发布自由言论,扩大影响力,本身无可厚非,但在推荐产品的同时,需要对产品的资质进行考量,网络代言同样需要一再审慎。

  “产品分享”规避法律责任

  今年三月份,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正式实施。新法指出,媒体发布、明星代言虚假广告需要与商家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这样的新规定或许会促使明星们在今后的代言活动中变得更加审慎,在“捞金”的同时,更多地考虑公众的利益,但对于在化妆品和护肤品两类商品中最为盛行的微博植入式营销,似乎并没有明确的约束。

  “即使代言的护肤品爆出了负面新闻,也可以推搪说自己只是在微博上分享了一下。”上述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虽然在经济收益上比不上传统的代言,但这由于类推广方式具有很大的隐蔽性,同时艺人只需随手一转,就可以获得收益,又可以很好地规避传统代言中存在的风险,因此受到明星的青睐。

  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军向记者表示,毫无疑问,明星凭借巨大的粉丝量,微博宣传肯定会有一个非常好的营销作用,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和引导性的。目前的问题是,如果只是在个人微博上转发产品信息,则更像是在推荐一个产品,没有传统意义上的代言,或者完善的合同约束,而这实际上又是一个商业行为。

  “如果严格从法律来讲,明星‘微博代言’不是一种代言,而是一种自媒体的推广行为。从国家的行政管理,或未来的法律界定方面,可能需要作一些扩大性的解释。从目前现有的司法实践来讲,微博转发不能直接定义为代言,但如果与广告推荐关联的一些不良法律后果发生的话,则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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