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线报】深振业原董事长李永明被查 曾被举报敛财5000万

res11_attpic_brief.jpg

   813日,深圳市纪委官方网站深圳明镜网发布消息: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0006.SZ,下称“深振业”)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永明因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而就在几天之前,李永明刚刚提出了辞职。89日,深振业发布公告称,当日收到公司董事长李永明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李永明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所任公司董事、董事长等相关职务。深振业表示,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李永明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被举报以权敛财

  不过,记者发现,深振业官网中对李永明的介绍仍然是“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李永明在深振业党委书记、董事长的位子上坐了12年之久。根据深振业官方材料,李永明自20034月起担任深振业党委书记,20035月起担任深振业董事长,兼任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在此之前,李永明曾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助理工程师,1983年起先后任深圳市第五建筑工程公司分公司经理、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书记,深圳市金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深圳市建设(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深圳市建设投资控股公司副总裁,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早在2012年,曾有署名“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员工”的人举报称,李永明利用职务之便牟取私利,通过为亲属经商提供便利、低价购置相关公司股票、侵害国有财产,据不完全统计已涉及5000万元。

  对此,记者多次拨打深振业董秘办相关负责人电话以进行核实和采访,但一直无人接听。

  今年1月,广东省委巡视组向深圳市反馈巡视情况,广东省委第三巡视组组长王传金反馈了意见,在肯定深圳市委、市政府近年来工作的同时,指出了深圳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主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仍有不足。

  王传金指出,所查案件中暴露出有的领导干部插手土地出让、工程建设、国有资产处置、司法案件、干部晋升,利用职权为亲属子女经商、办企业提供方便,搞权钱交易,生活腐化;土地出让和建设规划存在权力寻租空间,交通、水务、城管、工务等建设工程项目和物资与服务采购等领域存在腐败高风险;房地产开发商主导城市更新引发的“并发症”比较严重;高尔夫球场、练习场过多过滥,且违规违法问题多。

  深圳国企改革重要平台

  深振业是深圳国资委直管的上市公司,有望成为深圳国资委此轮改革的重要地产平台。

  由于历史原因,深圳国资委直接控股或间接参股的上市房企数量高达10家之多,但这些房企多而不强。

  从去年开始,深圳国资委改革悄然展开,主要是加快退出无效低效资产,推进资产集中于产业链、价值链的高端环节,并以上市公司为主要整合平台,加大同质资源的整合力度。

  财达证券在一份研报中指出,根据深圳市国企改革方案中的“一体两翼”布局,即打造以基础性产业为主体,金融准金融等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为“两翼”的特色产业体系,其中基础性产业包括公共事业类企业及房地产开发等。地产板块将很有可能成为深圳市国资改革的重点方面。而从整合地产资源的角度来看,深振业有望逐步成为深圳市地产板块国企改革的平台。

  深圳国资委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在去年多次增持深振业股票,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出深圳国资委对深振业的重视。

  正是由于深振业的特殊地位,曾引来宝能系、生命人寿的觊觎,生命人寿在去年上半年增持了深振业4.64%股权,而宝能系在更早的时候已经持有了深振业15%股权。不过,在去年下半年,宝能系已将深振业大部分股权减持。

  值得一提的是,深振业与同属于深圳国资委旗下的深圳地铁集团的合作变得更加紧密。双方合作打造的地铁公园项目“锦荟PARK”预计将于今年下半年开盘。

  “深圳地铁集团尚未上市,且旗下有大量的优质土地资源,寻找一家上市公司合作作为融资平台,是公司未来发展的途径之一,该项目的成功合作也为深振业与深圳地铁集团未来合作打下良好的基础。”财达证券指出。

  受益于深圳楼市的回暖,深振业在7月发布的公告中预计业绩大增,预计上半年实现净利润2.46亿元至2.7亿元,同比增长400.17%450.17%

上一篇:【每日线报】天津涉爆企业背景神秘 瑞海国际与中化交集多
下一篇:【每日线报】环球印务二度IPO招股书疑点未消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董事会网无关。董事局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董事局网版权与声明】

1、凡本网注明“独家稿件”的所有稿件和图片,其版权均属董事局网所有,转载时请注明“稿件来源:“董事会网”,违者本网将保留依法追究责任的权利。

2、凡没有注明“独家稿件”及其它转载的作品,均来源于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与本网立场无关,本网对其观点和真实性不承担责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请在发布或转载时间之后的30日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