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线报】华锋铝箔IPO涉嫌虚增营收
肇庆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锋铝箔”)主营铝电解电容器原材料电极箔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属于电子信息产品专用材料工业行业中的“电子元件材料制造行业”,公司在去年底发布了最新版招股说明书,拟计划登陆A股市场。
然而,记者在分析该公司招股书时发现,其招股书漏洞百出,诸多数据前后逻辑很不合理,不排除有财务数据造假的嫌疑。
信息披露漏洞百出
华锋铝箔的主要业务为铝电解电容器用电极箔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依据招股书中介绍主要产品的产能利用情况时给出的数据来看,其主要产品分为低压腐蚀箔、低压化成箔、高压腐蚀箔、高压化成箔和净水剂五类产品。但奇怪的是,在介绍主要产品的产量和销售情况时,却又忽然变成了四大产品,其重要产品低压腐蚀箔的产销量数据如变戏法般的消失了。
如果说低压腐蚀箔不是主要产品,无需披露的话,那么为何公司又将每年数百万平米的产量赫然列于介绍产能、产量和产能利用率的情况表中呢?并且本次上市募集资金的主要项目也就是为增加低压腐蚀箔生产线。由此来看,无论从产能还是产量来看,该产品都绝对是其核心产品之一。那么,由此来看,公司在披露产量和销售情况时,存在有意漏掉了对其核心主要产品低压腐蚀箔的信息的披露的动机,而对于如此重大的漏洞,为何对其负责审核的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也都没有发现?难道这些机构在审核时只是走走过场吗?
此外,华锋铝箔按照产品进行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分析时,莫名其妙又变化了统计口径,将产品分为低压电极箔、高压化成箔、高压腐蚀箔和净水剂四类。而在进行具体的毛利率分析时,又奇怪地只分析了低压电极箔、高压化成箔和净水剂三类产品,而将高压腐蚀箔置之不理,这实在令人费解,难道在这高压腐蚀箔环节又存在了问题?
华锋铝箔在招股书中介绍主要产品的销售价格变动情况时,提供了高压腐蚀箔的平均单价,2012年和2013年,该公司高压腐蚀箔的销售价格相同,2014年依据销售收入与销量数据核算的平均单价为27.21元/平米,而其公布的平均单价为26.9元/平米,相差并不明显。然而,其2015核算出的单价却仅为2.61元/平米(华锋铝箔在介绍其主要产品的产量和销售情况时,提供了高压腐蚀箔的销量,同时在其介绍主要产品销售收入情况时,又提供了高压腐蚀箔的销售收入。依据这两项数据,可以核算出高压腐蚀箔平均单价),这与公司公布的25.69元/平米单价是大相径庭,与前几年数据对照,则2015年公布出来的25.69元/平米单价更接近真实,那为何与记者核算出的结果相差很大呢?这是否意味着公司财报中公布的销售收入和销售量价格中,存在有一项数据是错误的,这到底是其失误还是有意为之?
有虚增营业收入之嫌
报告期内,华锋铝箔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实现了双双下降,然而即使是已经非常不堪的营业收入,其中也存在很多问题,有造假的嫌疑。
据招股书显示,华锋铝箔的存货包括原材料、产成品、半产品和委托加工物资,另外该公司还在招股书中表示,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存货跌价准备金额为0元。产品销售状况良好,积压风险小。也就是说,整个报告期各期内,华锋铝箔并未对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我们知道,生产型企业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与库存之间存在着必然的逻辑关系,在一个周期内,产品生产出来,经过销售后剩余的部分即形成存货。华锋铝箔在进行存货跌价测试时,将其产成品分为低压电极箔、高压电极箔和净水剂三类,并提供了相应产品在各个会计年度的账面成本、可变现净值等相关数据。而实际上,产品的账面成本也就是该产品实际的库存金额。理论上来讲,这一金额应该与依据产销数据与年初库存商品结转金额核算出的库存金额相差不大才对,但实际情况又是怎样呢?
我们以其高压电极箔产品(包括高压腐蚀箔和高压化成箔两种产品)为例进行相应分析。在高压电极箔上,依据华锋铝箔公布的高压腐蚀箔的产量和各种途径的用量,我们可以推算出其每年库存新增量,而依据该公司在招股书中提供的毛利率和平均销售价格可以核算出成本价(核算结果如表3),有了成本价和库存新增量,就相应地可以计算出其高压腐蚀箔的新增库存金额。在招股书中,公司披露了高压电极箔另一种产品高压化成箔的完工入库量、销售量以及成本价,据此可以得出该产品的新增库存金额。这意味着核算出的两种产品新增金额合计即为高压电极箔的新增情况。
经计算,报告期内高压电极箔每年的新增金额分别为572.03万元、1294.44万元、-46.43万元和-99.96,这与依据招股书提供的在产品账面数据:2012年至2014年华锋铝箔库存中高压电极箔的账面成本分别为485.08万元、1108.22万元、1142.57万元和1087.63万元相比,显然2012年和2013年依据产销数据核算出的高压电极箔的新增金额竟然高于其高压电极箔的账面成本,如果再算上其年初结转的库存金额,则2013年仅这一类产品的核算金额比其招股书提供的数据竟然高出600多万元。
出现如此大额的计算差距,若非公司公布的账面成本数据偏低,那就意味着其产销数据存在虚增的可能,而产销数据的虚增结果则必然会引起企业营业收入的虚增。而由此来看,则华锋铝箔的营业收真实性就非常值得怀疑了。
应收账款现疑点
据招股书提供的信息显示,最近三年及最新一期,华锋铝箔的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9230.47万元、9943.70万元、9805.85万元和10193.96万元,占销售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5.31%、32.67%、32.86%和72.08%。如此比例的应收账款并不算低,更重要的是,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出现恶化,报告期内分别仅为3.33次、3.18次、3.03次和1.42次,这一水平远低于其同行业公司的水平。
应收账款偏高和应收账款周转率远低于同行业水平的事实,均说明该公司应收账款的风险已经非常之高。在正常情况下,为了应对应收账款风险,企业需要实施谨慎的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政策,增加坏账计提比例。然而,面对如此高企的风险,华锋铝箔却显得十分任性,竟然对1~6个月的应收账款均未给予坏账计提。
本该计提的坏账,没有被计提,而这则会转化成为企业利润,成为其粉饰业绩的利器,但同时也会给企业埋下巨大风险隐患。一旦企业成功上市后,这些潜藏的风险一旦爆发就会给投资者带来巨大损失。
除此之外,其应收账款数据本身也存在疑点。我们知道,有销售的实现,才有应收账款的产生,应收账款金额不可能超过同期的销售额,然而华锋铝箔的应收账款却出现了远超同期销售额的神奇现象。
四川雅安艾华电极箔制造有限公司为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子公司,两家公司都是华锋铝箔的重要客户。招股书显示,2015年1~6月,华锋铝箔对这两家公司实现的销售金额为598.34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4.23%,是其第五大客户。这也就意味着,同一时期华锋铝箔即使对这两家公司进行了全额赊销,形成的应收账款金额也不应该超过598.34万元,更何况,正常销售都是需要客户先支付一部分首款。然而,从招股书公布的截至2015年6月30日的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情况来看,四川雅安艾华电极箔制造有限公司和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形成的1~6的应收账款金额却高达783.64万元,远远超过了同一时期的销售额,这显然不符合常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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