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线报】力帆股份今天认罚:骗补超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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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月前还不承认“骗补”的力帆股份(601777),今天认罚。

  10月9日晚间,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力帆股份)公告称, 子公司重庆力帆乘用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帆乘用车”)近日收到财政部下发的《财政部关于重庆力帆乘用车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专项检查的处理决定》,对力帆乘用车2395辆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新能源汽车中央财政不予补助,并取消力帆乘用车2016年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预拨资格。

  财政部的《处理决定》显示,这2395辆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新能源汽车,涉及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1408亿元。

  力帆股份方面称,上述处理导致公司2015年营业收入及税前利润减少约4689万元,2016年度营业收入及税前利润减少约6719万元。

  就在一个月前的9月11日,力帆股份曾针对网络上关于力帆乘用车骗补的报道发布澄清公告,称公司不在财政部曝光的5家新能源汽车骗补企业之列,此外暂未收到其他相关通知,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2016年2月至3月,财政部组织检查组对力帆乘用车2013年至2015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以处理决定的方式通知力帆乘用车。

  根据《处理决定》,截至检查日,力帆乘用车申报2015年度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新能源汽车中,有1353辆车电池芯数量小于公告数量,与《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不一致,1328辆车电池单体生产企业与《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不一致,扣除车辆重复统计因素,共计2395 辆不符合申报条件,涉及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1408万元。上述行为违反了《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试点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0]230 号)第八条和《财政部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财建[2013]551 号)第二条的有关规定。

  针对上述问题,根据《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试点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0]230 号)第十六条等相关规定,对力帆乘用车上述2395辆新能源汽车中央财政不予补助,并取消力帆乘用车2016年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预拨资格。

  力帆股份在公告中称,上述处理结果对力帆乘用车会产生一定资金压力;上述2395辆新能源汽车中央财政不予补助,将可能导致对公司2015年度营业收入及税前利润涉及减少约为4689万元,对2016年度营业收入及税前利润涉及减少约为 6719万元,该事项具体的会计处理方法及准确的数据可能还会调整。

  今年上半年,重庆力帆的营业收入为50.748亿元,同比增长0.23%;净利润为1.78亿元,同比下降12.84%。

  力帆股份被查的大背景,是财政部针对新能源汽车骗补掀起的核查风暴。

  今年9月8日,财政部向外公布了《关于地方预决算公开和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专项检查的通报》,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的调查清查做了初步通报,并向外公布5家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涉嫌骗取财政补贴的企业予以公开曝光。力帆乘用车不在这5家被曝光的名单中。

  不过,一天之后的9月9日,一篇名为《网传近百家新能源车企骗补名单曝光!金额巨大》的文章提及一份“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核查处置结果”,并提到力帆股份的子公司重庆力帆乘用车有限公司和重庆力帆汽车有限公司涉及其中。文章还提及,力帆股份的上述两家子公司涉及“有车无电”2395辆,涉及金额11408万元,涉及“销售车辆闲置”3624辆,涉及金额16842.51万元。

  对此,力帆股份9月11日公告中的回应并未承认子公司骗补,仅称该公司不在5家被曝光的名单中,“除此以外,公司暂未收到其他相关正式通知。”

  澎湃新闻注意到,财政部这份《处理决定》的签署日期为9月13日,财政部办公厅的印发日期为9月21日。

  力帆股份由重庆企业家尹明善创立于1992年,是中国首家上市A股的民营乘用车企。目前公司业务布局涵盖科研开发、发动机、摩托车和汽车的生产、销售(包括出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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