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国恒铁路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总经理蒋晖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已满三个月,为不影响公司正常工作,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3.2.13条的规定: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超过三个月后,董事长应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公司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因此自2012年3月27日起,由公司董事长蔡文杰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将尽快确定董事会秘书人选。


  蔡文杰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22-23686400
  传真:022-23686220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西路72号水云花园B区16号
  特此公告。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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