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路桥董秘:两因素致路桥公司毛利率“失真”
本报记者 周渝 重庆报道
针对路桥经营公司高毛利率的争议,重庆路桥(600106)副总经理、董秘张漫昨日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路桥公司成本核算比较特殊,单纯用毛利率来判断公司的经营状况是不全面的。
据了解,路桥行业特点是建设期投资额大而经营期直接成本较低且稳定。按照我国会计准则,财务费用将计入当期损益,但并不计入当期营业成本。而路桥公司财务费用远远超过当期营业成本,因此,路桥公司的毛利率虽高,但净资产收益率却并不高。
在路桥上市公司中,毛利率高而净资产收益率不高的现象普遍存在。重庆路桥2011年报显示,公司营业成本约3500万元,而财务费用高达1.9亿元,最终反映出的成本总额为2.62亿元,是营业成本的7倍多,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仅12.4%。公司年报显示,2011年末的负债合计37亿元,而长期负债约29亿元,这主要是建设嘉陵江嘉华大桥等形成的负债。资料显示,嘉华大桥的内部收益率为7.9%,在目前的行业中,这一收益率水平并不算高,而且如果未来融资成本继续不断提高,重庆路桥的财务费用也相应有所提升,对收益产生一定影响。
张漫表示,《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对BOT方式建设的路桥收入和成本核算方式有所调整,对毛利率的计算也产生了较大影响。
在2号准则之前,每年路桥的收入和投资成本摊销保持稳定,毛利率也基本稳定。实施2号准则后,随着每年投资总额的减少,收入呈现前高后低逐年下降的趋势,营业利润也呈现出前高后低逐步降低的趋势。
据重庆路桥计算,其投资20亿元的嘉华大桥由于通车时间不长,按照2号准则之前的会计准则核算的2011年毛利率只有58%,而按照2号准则核算的毛利率则达到了96%。公司称,实际上嘉华大桥的经营状况却没有发生根本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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