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举报首开常青藤暴利 董秘称不会回应
“他们不懂房地产,如何直接沟通?”5月31日,首开股份董事会秘书王怡向记者这样解释公司为何没有直接与两位举报律师沟通的原因。
事件源于5月21日,北京市问天律师事务所两位律师李雪森和刘汝忠以快递的方式分别向国家发改委和北京市发改委寄出了一封《关于对北京首开天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涉嫌暴利行为依法进行查处的举报书》,其中举报了首开常青藤项目开发商“违规涨价获暴利”的行为。
律师:涨价有暴利嫌疑
在提交的举报书中,两位律师称,根据预售证信息显示,2008年10月首开常青藤首次开盘的预售均价为9600元/平方米,一年后,该项目拟预售均价调整到14690元/平方米,在今年4月17日预售均价上调为36000元/平方米。
当事律师之一李雪森说,在成本变化不大的情况下,首开常青藤楼盘的开盘均价已从开始的9600元/平方米,暴涨275%至时下的36000元/平方米。根据《价格法》第八条的规定:“经营者定价的基本依据是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该项目的涨价有脱离成本而获取暴利的嫌疑。
另一位当事律师刘汝忠进一步解释道:“地价没有变化,建设成本也没有多大变化,一年多前以9600元/平方米销售,一年多后就以3.6万元/平方米销售,从一般人或者普通人的判断来讲,应该认为是暴利。”
李雪森表示,以上楼盘销售均价来自于北京房地产交易管理网,买方肯定相信上面的价格就是实际价格。
王怡对此表示,当事律师曾对媒体说首开常青藤项目的楼面价只有700多元,严格意义上说,此消息并不完全准确。实际上,最后以可销售的面积计算,楼面价为3000多元/平方米,700多元/平方米的楼面价是以总建筑面积为基数计算出来的。
价格暴利如何界定?
王怡认为,首开常青藤项目的定价,坚持公开、透明、随市定价,并不存在任何隐瞒或欺诈行为,应属于市场行为。
对此,李雪森说,之所以以此楼盘为对象提出相关举报,出发点不是针对这个项目本身,只是从学术或法律的角度,提出一个“价格约束的命题”,即《价格法》中明文规定,在考虑成本与供求关系的基础上定价。可最终定价与成本间到底存在怎样的关系,定价不应超过成本多大的幅度,价格暴利的定义是什么?
他说,正是因为相关规定没有给出价格暴利的具体定义,因此最终两位律师选择向国家发改委与北京市发改委举报,而不是向法院提出诉讼。因为“发改委作为价格法规管理部门,有职责对此问题作出回应。”
公司不会作出回应
不过当记者就此致电北京市发改委价格处与法规处时,却皆被告知“此事请去问公共信息处”。而负责北京市发改委新闻发布的公共信息处处长戴颖却表示,目前她还未收到关于此事的任何消息,不便发表评论,待其过问相关部门,有消息后回复记者。但截至记者发稿时,该处仍未作出回应。
两位当事律师与首开公司都说到目前为止,发改委还未因此事联系过他们。李雪森表示,最终结果由发改委决定。如果发改委认为房地产产品价格的大幅暴涨完全属于市场行为,自己也不会再追究。
而王怡则表示,如果发改委过问,公司会向其公开相关公司信息,并在此基础上与他们积极配合。鉴于“公司在发展过程中,每个人都有权力从不同的角度加以解读与发表意见,但公司没有义务进行一一回应。”因此,目前公司不会以公告或新闻发布会等任何公司名义的形式对此进行回应,同时也不会与当事律师直接沟通。
下一篇:中远航运董秘薛俊东辞职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董事会网无关。董事局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董事局网版权与声明】
1、凡本网注明“独家稿件”的所有稿件和图片,其版权均属董事局网所有,转载时请注明“稿件来源:“董事会网”,违者本网将保留依法追究责任的权利。
2、凡没有注明“独家稿件”及其它转载的作品,均来源于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与本网立场无关,本网对其观点和真实性不承担责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请在发布或转载时间之后的30日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