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盛润原董秘涉内幕交易57万

  *ST盛润昨日突然停牌,本报刊发的《*ST盛润停牌或待重组稽查结果》获得印证:记者从知情人士处了解到,*ST盛润重组遭遇审核暂停,原因之一是公司原董秘魏传义涉嫌内幕交易,被深圳证监局立案调查,目前该案调查完毕,已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此前,*ST盛润未就该调查事项进行过任何公告。此后,魏传义的犯罪认定与处理结果将直接决定公司已暂停的重组审核进程何时恢复。魏此番内幕交易虽“获利”57万,却使*ST盛润43亿元的重组陷于停滞。

  此外,目前证监会披露的暂停重组审核的上市公司,除*ST盛润还有六家,多因股价异动有内幕交易之嫌被查。随着监管力度的加强,相关调查的扩展和深入,上述公司恐怕均将“同病相怜”。

  原董秘内幕交易429万元被抓

  来自深圳证监局的内部信息显示,*ST盛润系由原国有控股企业改制而来,历史包袱沉重,自2005年起,公司主营业务已基本停滞,唯有通过债务重整和资产重组才能摆脱经营危机。

  2010年2月,公司董事、董秘、副总经理魏传义知悉了*ST盛润破产重整及资产重组的内幕信息,2010年3月30日-5月17日期间,魏控制并操作李某某证券账户买入*ST盛润股票44.95万股,交易金额为429.38万元。当年5月18日起,*ST盛润宣布停牌重整。至2011年8月10日复牌并披露重组预案,此后连续涨停至9月21日,股价翻番有余。但魏不知何故未在最高点“了结”,而是在2011年9月27日-2012年3月14日期间,陆续全部卖出*ST盛润股票,实际获利57.37万元。在距预案披露6个月后,今年2月,*ST盛润在股价再次异动后披露资产重组草案。据公告,公司拟以4.3元/股的价格换股吸并富奥股份,估值达43.44亿元,比预案高出3亿多元。此后,公司重组事项获受理并曾接到反馈意见,但却一直未有进展,直至证监会披露其重组审核已因“有关方面涉嫌违法稽查立案”而被暂停。

  对此犯罪事件,深圳证监局已进行立案调查。据了解,目前该案已调查完毕,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回溯资料,*ST盛润7月12日曾公告,魏传义因工作变动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职务的书面辞职报告,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目前再看,魏传义的突然辞职,显然并非“工作变动”,实乃内幕交易事发。

  “剜疮疗毒”以期自救

  魏传义的内幕交易案,将对*ST盛润产生何种影响?目前,*ST盛润正处于资产重组的审核关键期。10月15日晚,证监会首度公布“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行政许可申请基本信息及审核进度表”,其中*ST盛润等七家公司均因“有关方面涉嫌违法稽查立案”而被暂停审核。而截至10月26日证监会最新更新的进度表显示,上述公司仍处于暂停审核状态。

  今年6月,证监会发布《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沪深两交易所也同步发布《通知》等配套文件。

  该系列文件首次明确:重大资产重组在受理环节和审核过程中对内幕交易有暂停机制,并根据内幕信息涉案主体不同人员,分类别、分情形设定和规范重组排除机制、恢复机制,并加强终止审核的监管以及后续惩戒机制。

  据该规则,一批称为“可消除(内幕交易)影响”的重组事项,将在上市公司“剜疮疗毒”的路径下实现自救;而另一批“不可消除影响”的重组,则将被资本市场拒之门外。

  以目前深圳证监局信息来看,若*ST盛润内幕交易仅有魏传义一人涉案,则属于“可消除影响方”。可消除影响方涉嫌内幕交易行为的,被撤换或退出消除影响后,即可恢复重组进程。

  盛润同路人“同病相怜”

  据记者了解,*ST盛润绝非个案。证监会目前暂停重组审核的上市公司还包括盛屯矿业(600711,股吧)、武汉控股(600168,股吧)、普洛股份(000739,股吧)、科学城、*ST漳电和永生投资(600613,股吧),处境大多雷同于*ST盛润:重组期间因股价异动而遭核查,发现有内幕交易嫌疑,故暂停审核进程。

  10月18日,永生投资公告,注意到因参与本次重组的有关方面涉嫌违法被稽查立案,公司并购重组申请被暂停审核。目前,未收到对公司的立案调查通知书。

  但记者独家获悉,永生投资的控股股东贵州神奇集团董事长助理亲属涉及在窗口期买卖公司股票,目前正处于被调查中。对此,公司公告只字不提。

  “他们显然不愿意公告(内幕交易事项),一方面考虑到市场影响与企业形象;另一方面希望能与监管部门沟通,尽量不要走上正式立案调查的程序,或者尽量减低案件影响。”不少接近监管层的投行人士对记者说。

  恰如前文所述,证监会核查重组内幕交易时,根据涉案主体在重组决策中的重要性与影响力,将其分为“可消除影响”与“不可消除影响”。

  如上市公司、占重组总交易金额的比例在20%以上的交易对方、以及上述主体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机构等主体统称为“不可消除影响方”,作为重点监管对象,一旦涉嫌,重组即暂停,需经认定不存在内幕交易后方可恢复重组进程;同时,若被查实,证监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重组直接终止审核。

  “有些公司股价异动极为明显,显然不只是一个人、小资金在做内幕交易。”上述投行人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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