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监局:邀董秘联手防控内幕交易

   深圳证监局近期召集辖区内董秘召开了专项工作会议,要求上市公司将防控内幕交易作为当前重要工作。深圳证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内幕交易是资本市场的毒瘤,践踏、破坏了资本市场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基本原则,严重损害了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会上,深圳证监局相关负责人对辖区内董秘提出了自律、加强培训以及严格登记内幕知情人三点要求。

  多举措监管

  近年来,深圳证监局一直将内幕交易防控作为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培训宣传、机制建设和打击查处等各方面,不遗余力地采取了大量措施。

  “最近三年的董监事培训,我们每年都把内幕交易防控列为培训和考试的重点内容,还有8家公司由上市公司监管处的干部去公司现场进行培训。”深圳证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深圳证监局为打击内幕交易积极开展各类培训教育和宣传工作,例如2011年,深圳证监局专门召开了信息披露与内幕交易防控的工作会议;2012年举办了“内幕交易警示教育展”,组织了上市公司等机构的1万多人参观了展览等。

  实际上,深圳证监局近年来在打击内幕交易方面大胆创新,除了在辖区全面推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外,还致力于内幕交易防控的综合体系建设。据深圳证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深圳证监局的推动下,2011年10月深圳市政府办公厅转发了深圳证监局与市监察局、公安局、国资委、金融办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深圳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管理 做好内幕交易防控工作的通知》,对深圳市政府相关单位加强内幕信息管理进行了规范。

  2012年9月,根据深圳证监局的建议,深圳市政府办公厅又专门召开了由办公厅、监察局、公安局、国资委、金融办和深圳证监局等多个单位参加的深圳市内幕交易防控工作会议,建立了内幕交易防控的综合协调机制。

  此外,深圳证监局还与深圳市纪委、市监察局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将打击和防控内幕交易纳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点内容;与深圳市公安局建立了内幕交易刑事案件移交机制,积极推动内幕交易刑事案件的司法判决与责任追究等。

  在查处打击方面,深圳证监局相关负责人透露,近年来深圳证监局遵循两个必查的原则,凡是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必然会查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凡是公司因重大事项出现股价异动的,必然会查有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2010年以来,我局已先后查办了20多起内幕交易案件,其中已经对8起案件进行了行政处罚,将4起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无论是查处数量还是问责力度都远远超过前几年。”深圳证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寄望董秘自律

  防控内幕交易行为,需要资本市场的各方主体广泛参与,构建起严密完备的内幕交易综合防控体系。据了解,一般情况下上市公司的内幕交易防控工具都是由董秘直接负责,为此深圳证监局向与会的董秘提出了相关要求。

  董秘首先要管好自己。事实上,董秘本应是负责推动公司规范的人,又直接负责内幕交易防控工作,一旦涉及内幕交易,市场影响之恶劣可想而知。为此上市公司的董秘首先要自律,不参与内幕交易,不泄露内幕信息。

  上述负责人还表示,董秘要加强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的培训,通过案例教育让他们切实认识到内幕交易对个人、对家庭、对整个公司的巨大危害,让他们了解现在打击内幕交易的法律规则和司法环境。

  “内幕交易不是一人、一岗、一天之事,而是关系到公司在资本市场的活动,关系到公司整体形象,关系到公司长远发展的大事。”深圳证监局相关负责人指出。

  此外,深圳证监局还要求董秘切实履行职责,认真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加强内幕信息的保密管理。据了解,2011年开始,证监会正式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明确董事长和董秘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的责任人。从监管情况来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执行不好,登记有遗漏的,往往就会给内幕交易提供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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