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秘早报】兴业银行唐斌:出资人决定混改成败
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是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方向,也是本轮改革的重要目标,可谓国有企业再一次腾飞的重大机遇。兴业银行董事、董事会秘书唐斌表示,“兴业银行成立以来走过的历程和取得的成绩,很好证明了混合所有制对国有企业发展的重要意义”。
1988年成立之初,兴业银行股东主要由福建省市县三级财政和省内中小企业构成,国有股东居绝对主导地位。基于股东结构决定公司治理架构、股东素质在相当程度上决定公司治理质量的认识,兴业银行在发展过程中不断引入新股东,持续优化股权结构。2000年增资扩股,引入中国电子、湖南中烟、浙江东南发电等国内知名企业,兴业银行股权结构由区域化走向全国化;2003年定向增发,又引入恒生银行、国际金融公司和新加坡政府直接投资公司等三家境外战略投资者,分别占增发后银行总股本的15.98%、4%和5%,银行股权结构进一步走向国际化。唐斌称,通过这两次定向增发,兴业银行形成了既相对集中又适度分散的股权结构。
2007年兴业银行成功IPO,成为一家上市公司;2012年通过定向增发,人保集团、中国烟草和上海正阳等三家与银行业务发展相契合的战略投资者入股;截至2014年3月末,兴业银行前四大股东福建省财政厅、恒生银行、人保系、烟草系分别持股17.86%、10.87%、10.87%、6.73%,形成了合理分散、有效制衡的股权结构。
更重要的是,受惠于股东结构优化,兴业银行持续完善公司治理,打造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良好氛围,塑造可持续发展的治理理念和“寓义于利”的社会责任履行方式,曾获上交所年度董事会奖、中国上市公司董事会金圆桌奖之“最佳董事会”。唐斌强调,兴业银行较好地处理了党委会与董事会之间的关系,做到党委会对重大问题形成提案,党委委员作为董事进入董事会,通过董事会票决制决定提案通过与否,充分尊重董事会的决策地位。
“银行业的行业特性,如公共企业属性、高杠杆性、高资产负债比、资产交易非透明性等,决定了银行经营具有很强的外部性,这必然要求银行更多地以市场化的方式,平衡存款人、监管机构、股东、债权人、中介机构等多元利益主体诉求,避免过多行政干预。”唐斌称,“对于银行业这类竞争性行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最关键的是要解决好政府如何从管国有企业向管国有资本过渡的问题。从兴业银行的发展历程看,地方政府在集中国内外优质资源投资银行、鼓励银行自主经营等方面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经过一系列市场化的股权融资,兴业银行基本形成了国有资本与其他所有制资本的有机融合,建立了良性的制约机制和较为成熟的现代企业制度,达到了1+1>2的效果。接下来,兴业银行将继续推动大股东强化国有股权的市场化运作、提高国有资本流动性和运营效率,通过制度创新,构建新型的国有资本管理体系。同时,结合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国家有关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相关指导意见,在银行内部稳步探索员工持股,建立激励约束长效机制,更好地体现人力资本价值,在公平竞争的原则下,从顶层架构到经营机制,分步、有序实现真正的市场化运作。”
股权投融资是兴业银行董事会办公室的职责之一。1996年加入兴业银行,任董秘十余年,多次荣获“金牌董秘”、金圆桌奖“最具创新力董秘”,2010年起成为银行董事,唐斌全程参与了兴业银行增资扩股、引入境外战略投资者、IPO、配股、定向增发、发行优先股等系列资本运作,他欣慰能在银行公司治理和资本工具创设的研究与实践上做出一些努力并取得一些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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