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太子奶集团董事长李途纯被检方不起诉详情披露

  法治周末记者 刘希平 发自湖南株洲

  2月12日,湖南太子奶集团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李途纯在被拘禁15个月后释放,其律师翟玉华向媒体如是披露。

  1月20日,湖南省株洲市检察机关对李途纯作出对不起诉的决定。此前的2010年6月12日,李途纯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初春的株洲市乍暖还寒,紧邻株洲大道一侧栗雨工业园区原太子奶集团总部厂房仍笼罩在一片烟雨朦胧中。

  这里曾承载着李途纯乳业帝国的梦想和希望,而这里今天似乎已经和他毫不相干,因为这家企业经破产后已易主他人,作为创始人的李途纯已经是个局外人。

  三项罪名均无法认定

  2012年1月20日,距离龙年春节仅有3天时间,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主任翟玉华像往年一样,带着他在长沙置办好的年货准备回邵阳老家过年。

  上午10时左右,翟玉华接到了一个来自株洲市检察院的电话,告知当天下午将要公开宣布对李途纯案件的审查结果。同时接到通知的还有李途纯本人和其他十几名涉案人员。

  当天下午,在株洲市天元区检察院,该院检察官向李途纯和另外十几名涉案人员当面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

  这份编号为《株天检公刑不诉【2012】1号》的法律文书显示,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以李途纯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挪用资金罪和职务侵占罪向检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

  经检察机关审查查明:2008年年初,湖南太子奶集团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下简称太子奶集团)为解决资金困难问题,董事长李途纯、总裁谭孝敖等人决定以“货款准备金”的形式向全国经销商及内部职工吸收资金,并下发了《货款准备金管理办法》、《关于“货款准备金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两个文件。

  之后,太子奶集团对高管人员进行了明确分工,由谭孝敖、李舒谦、李帅等6人负责各省经销商货款准备金的收缴工作,并通过传达文件、召开招商会、业务员上门讲解等形式,对货款准备金进行宣传,鼓动经销商和公司员工交纳货款准备金。

  自2008年2月至10月止,太子奶集团通过货款准备金方式共吸收资金6163万元(员工交纳的资金除外)。

  天元区检察院认为,李途纯等人以货款准备金的名义吸收资金的行为不符合刑法第176条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不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书中还认定:2006年6月15日,太子奶集团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中国太子食品公司(开曼)。2006年10月30日,英联、高盛、摩根三大投资银行入股开曼公司,由李途纯担任董事长,负责管理开曼公司控股下重组的太子奶集团。

  公安机关认为,李途纯在实施经营管理权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违反公司章程和入股协议,将太子奶集团的大量资金转移至其实际控制的非奶业公司使用。其中,李途纯涉嫌挪用资金3181万余元用于非奶业的生产经营。涉嫌职务侵占337万余元用于归还其个人名下的房屋按揭款。

  对于这两项涉案罪名,天元区检察院审查认为,李途纯涉嫌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事实不清。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天元区检察院决定对李途纯不起诉。

  在此之前的2010年7月27日,株洲市相关部门对外通报,创立并曾长期掌控中国乳酸菌奶饮料龙头企业太子奶集团公司的李途纯,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该通报称,警方初步查明,截至2009年12月,湖南太子奶集团在全国范围内面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或变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3亿余元,其中绝大部分没有兑付。

  消息一出,各界哗然。李途纯案一时成了各界关注的焦点。

  此后一年间,各种有关太子奶破产的消息和李途纯在看守所的状况不断见诸报端。

  两年后,就在各界为李途纯的命运揣测不定时,株洲市天元区检察院的这份《不起诉决定书》终使此案尘埃落定。

  出手相救还是吞并

  2008年年初,李途纯与英联、摩根士丹利、高盛三大投行签订协议,决定引进资金。

  据媒体报道,金融危机到来之后,在花旗的逼债下,太子奶陷入债务危机。2008年年底,李途纯再次与三大投行签订协议,以三大投行再注资4.5亿元的承诺交换李途纯所持太子奶61.6%的股权。但最后,三大投行并没有兑现其先期注资3000万美元的承诺。

  2009年1月,株洲市政府注资1亿元成立株洲高科奶业经营有限公司,李途纯将自己控制的股权抵押给高科奶业,也就是由高科奶业托管太子奶的优质资产,并替代李途纯行权。

  当时有人士认为,株洲市之所以成立高科奶业经营有限公司,是出手相救债务缠身、濒临崩溃的太子奶的一种策略。

  如今,翟玉华认为,这只不过是高科奶业董事长文迪波策划吞并太子奶的前期计划。

  知情人士向法治周末记者透露,李途纯和文迪波在历经了一年看似“蜜月期”的短暂合作后,就开始了争斗,并日趋明朗化。

  翟玉华认为,刚开始的争斗中,作为民营企业家的李途纯还是没能胜过红顶商人文迪波。

  据记者了解,时任高科集团董事长的文迪波,同时兼任株洲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2007年7月,文迪波又开始担任株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委委员、天元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成员。

  公开资料显示,2008年,太子奶公司的营业收入接近20亿元,高科奶业托管后的2009年2月1日至12月31日,高科奶业完成销量5.34亿元。到2010年5月,由于流动资金不充足,高科奶业托管的4个太子奶基地均未正常开工。

  面对太子奶业务的每况愈下,李途纯开始想重新掌控公司。

  2010年5月31日,太子奶发布声明,称高科奶业租赁合同早已到期,经确认的租赁费仅2000万元,租赁期间五大核心条款已全部违约等。因此,李途纯要求收回核心资产和经营管理权,并声称他对21亿元债务终身负责。

  2010年6月4日,李途纯在接受湖南媒体专访时表示,一旦接管太子奶,可以满负荷生产。可10天之后,李途纯被株洲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刑事拘留,涉嫌罪名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个月后,李途纯被株洲市天元区检察院批准逮捕。同时被抓的还有李途纯的儿子、弟弟以及其他几名公司高管。

  案情曾上报最高检

  翟玉华向法治周末记者透露,李途纯案在公安侦查终结向检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过程中,曾两次被退回补充侦查、一次变更起诉书罪名。

  “在每一个程序即将走完的时间节点,都会有一项新罪名的加入或变更,这客观造成了有关部门最终判定事实的难度。”翟玉华说。

  2010年9月6日,北京师范大学教授赵秉志、北京大学教授陈兴良等联合签署《法律意见书》认为:李途纯个人为了集团的生产经营,向特定经销商和集团内部收取货款准备金,以及向有关单位和个人的借款行为,属于单位筹集资金和民间借贷性质,不具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构成要件特征。

  但案件的进展并不顺利,在申请对李途纯的取保候审时,翟玉华遭遇多次挫折。

  “先后申请了几次,都未成功,直到湖南省检察院和湖南省公安厅主要领导出面,对李途纯的取保候审事情才有了结果。”翟玉华透露,湖南省检察院多次派员到株洲查阅案卷,研究案情,并向最高检进行汇报。

  2011年7月底,李途纯曾经的对手文迪波被湖南省纪委“双规”。

  “文迪波的落马和李途纯案件有一定的关联。”翟玉华对法治周末记者说。

  2011年9月14日,就在株洲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向株洲市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当天,李途纯被取保候审。而当天上午正是太子奶破产重整方案表决的日子。

  之后,太子奶的破产重整方案通过,新华联控股与三元食品联合提供7.15亿元资金,偿还太子奶的所有对外债务,并获得重整后的太子奶的100%股权及全部资产。

  2012年1月20日,株洲检察机关宣布对李途纯案不起诉,李途纯案最终尘埃落定,李途纯重新恢复人身自由。

  “检察机关的不起诉书,就相当于李途纯已被宣告无罪释放了!”翟玉华对法治周末记者说。

  李途纯太子奶事业缘何会从巅峰跌入低谷?翟玉华分析出了两条原因:一是太子奶当时扩张太快,李途纯对市场经营判断失误;二是企业原来那种家族式管理模式存在弊端。

  已无罪释放的李途纯日后将何去何从?李途纯本人目前没有公开表态。翟玉华透露,李途纯将先养好身体,然后再来处理案后遗留下来的一系列事务。

 
来源: 法治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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