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大地欺诈案今日二审 董事长辞职让位云投
经济观察网*ST大地昨日晚间披露,公司涉嫌欺诈发行股票一案将于2012年3月15日9时30分在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为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充分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2年3月15日(星期四)开市起停牌,待相关事项公告后复牌。
去年9月6日,*ST大地欺诈发行案于在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同年12月初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单位*ST大地犯欺诈发行股票罪成立,处罚金400万元;被告人何学葵、蒋凯西、庞明星、赵海丽和赵海艳均犯欺诈发行股票罪,被判处4年至1年的有期徒刑,均为缓刑。
然而,这种被称为“罚酒三杯”式判决,引来了市场的强烈质疑。2月2日,*ST大地发布公告,1月31日公司收到昆明市检察院《刑事抗诉书》,该院认为公司涉嫌欺诈发行股票罪一案判决确有错误,为维护司法公正,准确惩治犯罪,对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相关刑事判决书提出抗诉。检方对案件判决提出抗诉可能对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的按时披露和审计意见造成影响。
为此,该案将于今日在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
值得投资者注意的是,如果法院未能在今年年报披露期间审理结束并判决,注册会计师有可能对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再次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可能面临暂停上市的风险。由于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判决提出抗诉,法院最终判决结果具有不确定性,对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取决于最终判决结果及时间。
与上述利空消息相对冲,*ST大地昨晚同时披露了一则利好消息。公司董事会于2012年3月14日收到郑亚光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2011年3月18日,本人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选举以独立董事出任公司董事长并代行董秘职责,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由公司独立董事变更为非独立董事。履职以来,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搞好维稳工作,规范健康发展"指示精神,依托政府、立足自身,勤勉尽责,艰难工作,摆脱了公司生存危机,解决了公司实际控制人缺位问题,实现了公司平稳过渡。本人以独立董事改任董事长的阶段性工作已经完成,为服从和配合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公司后的公司治理需要,健全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本人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务。”郑亚光先生的辞职将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新任董事后生效。
对此,*ST大地董事会给予他极高评价:郑亚光先生识大体、顾大局,履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努力实现了公司的平稳过渡。在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的过程中,郑亚光先生本着公平、公允、为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积极推进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份转让的相关工作,解决了公司实际控制人缺位的问题,为公司的发展奠定了新的基础。
与此同时,公司董事李 也进行辞职,理由同样是“为支持云投集团入驻公司,尽快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有效的行使大股东的职权,本人自愿辞去担任的公司董事职务”。辞职生效后李先生继续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
上述两名董事辞职后,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补足董事会人数,经公司控股股东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杨槐璋、陈兴红、李向丹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资料显示,杨槐璋从2009年12月至今任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党委委员。陈兴红任云南云景林纸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兼党委副书记,该公司是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李向丹2011年4月至今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金融资产部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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