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豪科技选举公司董事长和副董事长
泰豪科技(600590)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12 年 8 月 31 日 10:30 在泰豪军工大厦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 会议从 8 月 21 日起以传真和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应到董事七人,实到董 事七人。会议由董事长陆致成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选举陆致成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黄代放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二、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任命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任命,公司战略委员会由陆致成先生、黄代放先生、夏朝阳先生(独立董事)三人组成,陆致成先生为委员会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由张蕊女士(独立董事)、毛勇先生、熊墨辉先生(独立董事)三人组成,张蕊女士为委员会召集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夏朝阳先生(独立董事)、邹映明先生、张蕊女士(独立董事)三人组成,夏朝阳先生为委员会召集人。
提名委员会由熊墨辉先生(独立董事)、黄代放先生、夏朝阳先生(独立董事)三人组成,熊墨辉先生为委员会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任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三、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根据董事长陆致成先生提名,董事会聘任毛勇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四、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总裁毛勇先生提名,董事会聘任杨骏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裁、聘任曾智杰先生、张洁卉女士、杨剑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吴菊林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兼财务 负责人,任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五、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董事长陆致成先生提名,董事会聘任李结平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六、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董事会秘书李结平先生提名,董事会聘任杨洁芸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鉴于上述议案三、四、五所涉及的聘任公司总裁、常务副总裁、副总裁及董事会秘书(以下统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提名及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经审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个人履历,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能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或惩戒,也不存在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
3.经了解各位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相关职责的工作,有利于公司发展。
因此,同意公司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
股东股份质押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二大股东泰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豪集团”)原将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10,000,000 股质押给九江 银行浔阳支行。因质押期限届满,泰豪集团已于近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证券质押解除登记手续。
另外,泰豪集团原将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8,000,000 股质押给中国光大银行(601818)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因质押期限届满,泰豪集团已于近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证券质押解除登记手续。同时,泰豪集团将持 有本公司的 10,00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份质押给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 昌分行,质押期限为一年。
上述质押已于近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证券质押登记手续。
泰豪集团累计持有本公司 62,200,000 股股权被质押,占泰豪集团持有本公司总股份的 6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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