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神华矿业董事长涉贪贿等被诉
中新网北京10月29日电 (记者 于立霄)原新疆神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神华(北京)遥感勘查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刘波坤,因涉嫌贪污罪、受贿罪及挪用公款罪被提起公诉,三项罪名涉案金额近千万元。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9日称,此案法院已经受理,将于不久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2004年4月至2008年12月间,刘波坤利用担任新疆神华矿业公司董事长和北京北遥公司总经理的职务便利,将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合作经营款48.7万余美元,以个人名义向银行办理质押贷款手续,通过伪造证明等手段,将400余万元公款非法占为己有。
公诉书称,现年57岁的刘波坤采取虚假手段,将公款160余万元汇入自己与他人成立的山西某公司,并将其中的10万元非法占为己有。此外,他隐瞒该账户中剩余的公款269万余元,并全部转入其个人控制的北京某煤炭销售有限公司账户予以侵吞。
2007年5月至2008年5月间,刘波坤利用担任新疆神华矿业公司董事长的职务便利,收受原内蒙古某矿业有限公司樊某给予的现金100万元,并将公司公款人民币520万元借给矿业公司使用;在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等情况下,他仍为北京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供帮助,与该公司签订合作开发合同,收受投资公司及董某、马某提供的某医药信息咨询有限公司40%的干股。
公诉机关还指控,2005年2月至2008年11月间,刘波坤利用担任北京北遥公司总经理、湖南北遥公司董事长和新疆神华公司董事长的职务便利,挪用巨额公款用于个人购买别墅、玉石、投资公司或借与他人用于投资经营,谋取个人利益。
公诉书中说,刘波坤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在“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三项指控犯罪事实时,三次使用了“数额巨大”的词语。公诉机关认定,犯罪证据确实、充分,应以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完)
下一篇:月朗国际董事长陈怀德开启月朗浪漫邮轮之旅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董事会网无关。董事局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董事局网版权与声明】
1、凡本网注明“独家稿件”的所有稿件和图片,其版权均属董事局网所有,转载时请注明“稿件来源:“董事会网”,违者本网将保留依法追究责任的权利。
2、凡没有注明“独家稿件”及其它转载的作品,均来源于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与本网立场无关,本网对其观点和真实性不承担责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请在发布或转载时间之后的30日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