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大董事长“和稀泥”建议潘石屹郭广昌协商互谅
11月29日上午9时,曾拍下92.2亿元天价的“外滩地王”股权纷争案在上海市一中院开庭审理,下午13时左右一审结束,当庭并未宣判结果。SOHO中国董事长潘石屹和复星集团董事长郭广昌均未出席。
庭审现场,复星国际是否拥有外滩地王项目股权的优先认购权成为争论焦点。除此此外,复星代理律师认为,在证大、绿城发给复星商讨转让海之门公司股权的函件截止日期之前,证大、绿城等就与SOHO中国进行了相应交易的系列准备。
“SOHO中国与证大、绿城等在要约时间未满前就完成了上述项目的股权变更工商登记”,复星集团相关人士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这已经是提前完成了事实交易。
对此,本报记者向SOHO中国相关人士求证,但至截稿时,SOHO中国方面并未有任何回复。
而绿城中国首席财务官兼董秘冯征也向本报记者表示,涉及庭审案件事宜不方便透露,因不会对公司股价造成影响,绿城也不会发布关于一审情况的相关公告。
有意思的是,SOHO中国和复星集团正式对簿公堂前一夜,也就是11月28日晚间,证大集团董事长戴志康在其实名认证的微博上还“力劝”两位地产大佬以和为贵,称“大家都是上巿公司没必要打这样的官司,协商互谅互让是最好的办法”。
是否有优先认购权
2011年12月29日,SOHO中国突然公开宣布以40亿元分别从上海证大与绿城取得了上海外滩地王“外滩8-1地块”项目公司海之门的40%和10%股权,从而持有了“外滩8-1地块”50%的权益。
隔天,复星国际即表示“很惊讶”,并发布公告称,对该项目拥有优先认购权,SOHO中国方面宣布的交易或涉嫌侵害复星权益。
2012年5月31日,复星国际发布公告称,已正式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交起诉书,正式就外滩8-1地块的权益向SOHO中国、上海证大、绿城提出民事诉讼,以复星享有优先购买权为由,要求撤销三家达成的股权转让协议。
针对复星的起诉,在庭审现场的业内人士向记者介绍,SOHO中国的辩护律师当庭指出,复星提出的“优先认购权”并不存在。律师称,“优先权”只针对海之门(为了该地块成立的项目公司,此前由复星国际、上海证大、绿城及上海磐石分别持有50%、35%、10%和5%股权),但该案并不涉及海之门。
此外,上述业内人士也向记者表示,绿城的辩护律师在庭上指出,绿城首先接触的是复星,绿城在和潘石屹达成协议之前,绿城、证大一直在和复星协商股权转让,接触了半年,由于复星想从中获利,一直也没有回应。
对此,复星集团相关人士则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复星与证大签署早于2010年4月签署了《合作投资协议》(该协议为设立合资公司开发外滩8-1地块的“母协议”,即证大、复地、绿城、磐石共同设立合资公司上海海之门房地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外滩8-1地块),该协议规定,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该协议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因此,复星认为,SOHO方面忽视了复星与证大的上述“母协议”概念。根据这个“母协议”,双方约定了必须经过对方书面同意,才能进行权利义务转让,而SOHO受让股权的行为没有得到复星的同意。
提前完成股权转让?
针对上述问题,上述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上海证大代理律师在庭上称,在2011年12月26日及27日,已向复星国际发出要约回购函,且报价较SOHO中国的意向收购价低,但复星国际并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
对此,上述在庭审现场的业内人士向记者介绍,复星国际代理律师表示,证大、绿城虽向复星国际发出函件,表示将转让海之门公司股权,但SOHO中国并未有过相应表示,“且就发函的时间来看,被告三方在要约时间未满前就已经进行了相应交易的系列准备”。
“这份函提到的截止日期是2011年12月28日,但SOHO中国与证大、绿城等在该日期之前就完成了项目的股权变更工商登记。”复星集团相关人士向《证券日报》记者如是表示。对此,SOHO中国方面并未回复本报记者的求证,绿城中国首席财务官兼董秘冯征也向本报记者表示,涉及庭审案件事宜不方便透露。
此外,据上述在庭审现场的人士向记者表示,SOHO中国代理律师当庭表示,证大、绿城等曾提出以38.5亿元的低价将外滩地王项目的50%股权转让给复星,复星并没有接受,这表明复星想压价,甚至是想坐等证大、绿地资金链断裂以后以超低价坐享其成。
对此,复星方面则向记者表示,潘石屹其实是将复星作为谈判筹码,一步步拖垮证大,逼迫证大在最后关头签城下之盟。
值得一提的是,证大集团董事长戴志康11月28日晚间发布微博称,“复星的诉讼是站不住脚的,诉求是不合理的。大家都是上巿公司没必要打这样的官司,协商互谅互让是最好的办法。证大退出8-1项目过程中,对交易的相关各方都做到了合理合规合法”。
对于该事件的进一步发展,《证券日报》记者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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