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达股份董事长总经理遭广东证监局处罚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美达股份,000782)21日晚间发布公告称,于12月2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对美达股份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相关当事方美达股份、董事长梁伟东、董事梁少勋、董事梁广义、总经理郭敏、董事会秘书胡振华、监事梁仲义等进行行政处罚。

  决定书指出,美达股份存在临时报告未及时披露、定期报告未披露公司相关董事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情况;临时报告未及时披露、定期报告未披露实际控制人控制美达股份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相关事项。

  时任董事长梁伟东未及时组织公司披露本人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情况;时任总经理郭敏知悉梁伟东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未及时组织公司予以披露;时任董事会秘书胡振华知悉梁伟东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的明确线索,未及时组织公司予以核实;时任监事梁仲义知悉梁伟东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未及时向公司及公司董事会报告。对美达股份上述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为时任董事长梁伟东,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为时任总经理郭敏、董事会秘书胡振华、监事梁仲义。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广东证监局决定对美达股份给予警告,并处以35万元罚款;对梁伟东给予警告,并处以8万元罚款;对梁少勋、梁广义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对郭敏、胡振华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对梁仲义给予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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