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虹科技:董事长身份悬疑 1000万似是而非

  正虹科技董事长夏壮华,位居屈原管理区财政局局长和屈原管理区管委会副主任要职时,仍照拿正虹科技监事主席工资。一手紧握资金大权身居董事长要职,一手手抓仕途之门,等到哪年春风拂柳时还我高官梦。2011年度报告,财经会计一不小心,1000万现金不翼而飞。

  近日有关官员到企业任职的消息引发媒体热议。官员到企业任职,本不是什么新鲜事,凡是到企业任职的官员,多数都没有做到“净身”转岗,而是一边挂着企业高管的头衔,一边又保留着公务员的身份,一旦不在企业任职,很快又会成为官员;官员到了企业,以企业高管的身份出现在公众的面前,拿着几倍,甚至几十倍于原任职务的年薪,却保留公务员身份,给自己留下永远不会失业、永远不需要冒险的待遇,这种鱼与熊掌兼得的行为,显然是公众难以接受的,也是与现行管理体制所不相符的。

  政治体制和社会心理都不允许,也不能容忍的行为,却仍然存在于某些上市公司。这种官不像官、商不像商的状态,能让官员全身心地投入到企业之中吗?能让官员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管理企业、履行职责、科学决策吗?

  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虹科技”, 000702.SZ)公告原董事长徐仲康变为监事,原监事夏壮华升居公司董事长,而新任董事长夏壮华曾任曾任屈原农场一分场、八分场场长,磊石办事处党委书记,屈原管理区财政局局长和屈原管理区管委会副主任。在董事长发生变动后,高管廖益平也辞去副总裁一职。

  在2003年1月8日,岳阳市人民政府(岳政人【2003】1号)决定夏壮华同志任屈原管理区管委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2009年7月17日岳阳市人民政府(岳政人【2009】6号)决定免去夏壮华同志屈原管理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2009年7月2日正虹科技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夏壮华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

  正虹科技2009年、2010年、2011年年度报告披露,夏壮华先生报告期内从公司领取的报酬总额分别为14.09万元、28.23万元、28.23万元(税前)。2009年7月2日夏壮华先生担任正虹科技监事会主席时,还未卸任屈原管理区管委会副主任。经粗略计算,夏壮华先生2009年从正虹科技领受薪水14.09万元中大约有1.18万元不当得利,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四十二条: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兼职,应当经有关机关批准,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

  正虹科技证实,夏壮华先生在就任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前,由于该同志属于岳阳市委组织部管理的县处级干部,屈原管理区管委会推荐该同志参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成员前已向岳阳市委组织部予以备案,备案后该同志不再在屈原管理区管委会履职,并于2009年7月1日经岳阳市屈原管理区委员会研究决定任命夏壮华同志为我公司党委书记。“组织部备案”、“不在屈原管理区管委会履职”是否做到了“净身”转岗呢?还是一边挂着企业高管的头衔,一边又保留着公务员的身份呢?

  夏壮华先生身为国家公务员,在正虹科技领受高薪符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记者采访正虹科技董秘易小辉,2009年7月2日至2009年7月17日期间夏壮华先生期间是否是公务员,领取相关薪酬是否是贪污或职务侵占,现在夏壮华先生是否仍是公务员?如夏壮华先生不是公务员,那请问是夏壮华先生是自己辞职的还是被免职,如是免职,请出具相关部门对夏壮华先生任免文件。请就徐仲康先生2009年7月2日至2012年8月16日任职正虹科技董事长一职,2012年8月16日至今在正虹科技董事会主席一职,在此期间徐仲康先生是公务员吗?按照相关规定岳阳市纪委对此问题是什么处理意见?针对以上问题采访董秘易小辉截止截稿仍未答复。

  1000万勾稽关系解释似是而非

  正当正虹科技管理层发生变动之际,有媒体报道正虹科技2011年度的财务存在疑问,现金流量表居然比资产负债表中多支出1000万元。

  2011年报显示,正虹科技期末货币资金为89,916,119.95元,不可动用的期货保证金为1,885,000.00元;2010年报显示,公司期末货币资金为195,711,288.10元,银行承兑汇票的保证金为25,000,000.00元,不可动用的期货保证金为11,558,430.40元。

  依据上述公式计算,剔除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和不可动用的期货保证金的影响,2011年末期货币资金与期初的差额为-71,121,737.75元而2011年报显示,正虹科技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81,121,737.75元,较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期初期末差额足足多了1000万元。

  笔者仔细核对正虹科技2011、2010年的现金流量表和资产负债表,发现2个报表均各自平衡。

  据媒体报道董秘易小辉表示,在2011年报第78页的现金等价物注释中,有期初数1000万元为三个月内到期的票据保证金。

  然而在2010年报中显示,此1000万元为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并非票据保证金,而这部分债券投资已经包括在货币资金的其他货币资金项目之中,并不影响上述等式的计算。

  针对1000万的勾稽关系,正虹科技于2012年8月29日发布更正公告,承认做账有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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