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提名董事遭拒 中百大股东被指礼尚往来
中国董事局网资讯:去年12月,中百集团召开股东会,审议吸收合并武汉中商方案,由于新光控股集团反对,该议案遭遇否决。
重组受阻,中百集团似乎准备“礼尚往来”。前天,该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由新光控股递交的临时议案,13名董事竟无一人同意。外界猜测,中百集团如此强势,恐让新光控股不快。记者注意到,经过连续增持,截至今年3月底,新光控股与居次席的武商联持股差距仅为0.3%。
12名董事反对提名
中百集团今日公告,公司于6月4日召开董事会,审议由股东新光控股递交的《关于请求增加中百集团股东大会提案》的议案。表决结果显示,13名董事中有12人反对,1人弃权,该议案未获通过。
新光控股究竟提交了一个怎样的方案?原来,他们拟推举2名董事候选人,希望中百集团方面能够呈递至即将举行的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新光控股表示:“本公司作为持有中百集团11.37%股份的股东,按照中百集团《公司章程》的规定,要求改选董事会董事。中百集团目前有13名董事,公司提名的董事候选人不超过董事会人数的1/5,符合《公司章程》第八十七条的规定。”但这两名董事候选人是谁,暂时不得而知。
12名董事反对的理由也源自《公司章程》。他们称,新光控股只说要推举2位董事会候选人,未明确要换掉哪两人;意即除了5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董事外,其余7位都将重新作为候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这不符合《公司章程》“改选的董事人数不得超过董事会人数的1/4”的规定。另外,13位董事任期为至2014年12月,尚未届满,没有理由进行改选,股东大会也不能无故解除他们的职务。因此,新光控股的提案不能提交给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新光控股曾否决重组
对于新光控股的提案,独立董事陈志清的看法与他人不同。陈志清指出,新光控股的提案符合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虽然有瑕疵,但每届董事会在履职期间是可进行改选的;对于董事会是否有权对该临时提案进行审查,他持保留意见。因此,陈志清选择了弃权。
陈志清的弃权无疑令外界猜测,中百集团方面否决新光控股的提案,恐另有隐情。记者注意到,去年12月,中百集团召开股东会,审议吸收合并武汉中商;新光控股虽未派代表至现场参与表决,却通过网络投了反对票,令该方案流产。“你让我不好过,我也不让你舒服,武汉方面可能有这样的心态。”有市场人士这样表示。
新光控股于2011年12月举牌中百集团,此后一直在增持其股份。截至今年3月底,该公司的持股数量为7743.8万股,占比11.37%;已超过武商联11.07%的持股比例。若不是拉上了华汉投资、中鑫投资组成一致行动人,武商联的大股东地位或早已被取代。
“新光控股曾公开透露无意控股,之前的增持可理解为补仓,但现在突然要提名董事候选人,武汉方面难免会有所提防。”上述人士称。现在,提名董事遭到拒绝,买股又被套,新光控股将会作何反应,外界可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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