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公开谴责大有能源时任董事长

  中国董事局网资讯:因违反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大有能源时任董事李永久、时任董事长田富军遭上交所公开谴责。

  经查明,2012年11月,大有能源使用募集资金57.27亿元购买了控股股东义马煤业集团下属的天峻义海能源煤炭经营有限公司100%股权,其持有的聚乎更矿区一露天煤矿首采区采矿权被评估作价23.8亿元。2013年1月25日,天峻义海与青海省木里煤业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采矿权转让合同》,将上述采矿权以零价格转让至木里煤业。公司对该重大事项未及时披露,亦未履行相应决策程序。

  经核实,2012年底,青海省木里煤田整合工作领导小组以木里矿区 “一个矿区一个开发主体”的资源整合政策为由,要求天峻义海将采矿权转让给木里煤业,天峻义海于2012年12月20日向公司上报了《关于对天峻义海能源煤炭经营有限公司采矿权变更的请示》,公司于2012年12月26日下发了《关于同意天峻义海能源煤炭经营有限公司采矿权变更的批复》。经进一步核实,该批复是在未经公司董事会审议的情况下,由义马煤业集团副总经理、公司时任董事李永久审核后做出,同时根据相关证据资料,“签发人”一栏显示为时任董事长田富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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