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通报蓉胜超微宇顺电子内幕交易案
事情还得从2009年说起,当年6月,广东蓉胜超微与杨行铜材双方人员初步接触,蓉胜超微实际控制人诸建中向杨行铜材董事长倪某某、副总经理姜胜芳提出定向增发股票购买资产的合作方式。6月13日,蓉胜超微草拟了重组初步方案。此后重组谈判一直推进。11月,杨行铜材主要股东认为上市公司股价过高,重组项目暂停。2010年1~4月,蓉胜超微仍旧努力推动重启重组。由于在杨行铜材资产评估价值及双方持股比例等问题上存在分歧,双方直至2010年4月8日晚上才最终达成一致,停牌时间确定为2010年4月26日下午13:00。姜胜芳、杨行铜材副总经理倪浩等人参与了重组双方的各项沟通和具体工作,是内幕信息知情人。
在得知内幕消息后,姜胜芳将该信息传递给儿子陆昇栋,在2010年4月8日至4月26日期间,姜胜芳、陆昇栋利用所知悉的内幕信息实际控制“陆昇栋”、“陆某某”、“廖某”三个账户交易“蓉胜超微”股票,合计亏损32814元。
与此同时,倪浩将内幕信息传递给配偶段婷婷。经证监会了解,段婷婷借用账户的所有人丁某笔录表示,段婷婷在借用账户前已经透露相关内幕信息,调查显示,倪浩、段婷婷利用内幕信息控制“丁某”账户在2010年4月8日至6月24日期间共计买入“蓉胜超微”股票121893股,实际亏损14399元。
姜胜芳、倪浩等人在听证会上对内幕交易认定一事存有异议,《处罚决定书》显示,倪浩本人提出,内幕消息是在一次生日宴会上被陆昇栋泄露给妻子段婷婷,倪浩与段婷婷在交易股票期间感情不睦,一直分居,交易前后通话频繁的原因是与段婷婷商议离婚事宜及两个子女的教育问题,并表示,对于段婷婷转出资金120万元炒股一事他本人不知情,称段婷婷控制银行账户转账。
证监会认为,根据现有证据,上述陈述申辩不足以推翻内幕交易的认定,其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交易“蓉胜超微”股票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规定,因此,对姜胜芳、陆昇栋处以5万元罚款;对倪浩、段婷婷处以5万元罚款。
此外,证监会还公布了宇顺电子内幕交易案。据了解,时任宇顺电子中兴客户部副经理刘刚在知悉公司与中兴康讯的招标事宜后,于2011年12月29日~2012年2月10日间,多次利用本人账户交易“宇顺电子”股票,盈利32258元。因此,证监会决定没收刘刚违法所得32258元,并处以32258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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