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证券员工“非法集资案”发酵 彭晨自称背黑锅

因数千万私募理财产品到期无法兑付,原齐鲁证券零售业务部副总彭晨4月25日被山东银山公安局带走调查。

徐敏说,给彭晨打电话让他从云南回来的时候,有警察在场,那天她记得很清楚,是4月22日。徐敏是彭晨的前妻,两人几个月前才离婚。4月25日,彭晨到达上海站后即被警方带走,罪名是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在从云南到上海的火车上,彭晨主动联系《证券市场周刊》记者,称自己被公司推出来“背黑锅”。

在业内人士看来,齐鲁证券“彭晨案”的背后,是“有限合伙基金”乱象。

数千万私募产品无法兑付

42岁的彭晨曾是齐鲁证券的员工,2012年彭晨加入齐鲁证券零售业务部,任该部门的副总经理,主要负责财富管理部的创新业务。他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有14年金融从业经验,曾供职于外企、银行和证券公司。

今年年初彭晨向齐鲁证券提交了辞职书,徐敏说,辞职的一个原因是长期的工作压力使彭晨的身体和情绪出现了问题。彭晨的同事表示,年初听说彭晨离职,当时也没多想,没想到才不久就出事儿了。在这位同事的印象里,彭晨性格外向,比较开朗。

据媒体披露,彭晨被带走与其任职期间牵头发起的私募产品有关,即有节1号和有节2号,有节1号总产品规模为7877万元,齐鲁证券客户募集规模2000万元;有节2号总产品规模为7739万元,齐鲁证券客户募集规模2698万元。这两款产品于今年4月24日到期后无法兑付。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带走彭晨的是山东银山公安局,山东银山公安局的前身是莱钢集团的下属公安处。而齐鲁证券的大股东就是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对于彭晨为何由山东银山公安局带走,齐鲁证券的解释是,因为举报彭晨的是莱芜的客户。

据悉,齐鲁证券在2012年大力扩展证券业务规模,在开展公募业务的同时,还考虑利用证券公司有牌照的业务资格,对接私募资金,发展业务规模。彭晨在齐鲁证券任职期间,发起设立了10只有限合伙+基金专户产品。该产品是指投资者以有限合伙人的身份入伙有限合伙企业,由投资顾问或第三方提供劣后资金,并通过基金专户进行证券、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的交易。

彭晨对《证券市场周刊》说,同私募机构首善财富和银善投资合作的产品总计金额高达8.7亿元,其中齐鲁证券客户资金高达2亿元。现在出现了理财产品不能兑付的麻烦。

涉及违规销售有限合伙基金

一位证券公司零售业务部的人员对记者表示,证券公司跟私募合作本身没有问题,各家证券公司跟私募合作的业务也比较多。比如,私募在证券公司开个账户,或者私募有产品需要证券公司帮忙发行。但彭晨案的核心问题在于,他是有限合伙+基金专户的销售,这就违反了证券公司代销理财产品的法律法规。

“打个比方,一个产品本来是基金专户或者信托产品,客户的投资门槛是100万元起,但是由于很多客户没有100万,于是牵头人就发起有限合伙企业,即吸纳20万的客户,相当于有限合伙人份额。本来这个基金专户或者信托产品的收益率是10%,但是给客户发行20万,收益率就成了7%,设立有限合伙基金的人从中赚取差价。”上述零售业务部的人员称。

他说,证券公司代销基金专户产品、信托产品都没有问题;有限合伙基金本身的存在也是合乎规定的,但是证监会规定证券公司不能代销有限合伙基金;而且彭晨案有可能还涉及在有限合伙基金的条件下,给客户承诺保本保息,在我国除了存款保本保息外,其他的产品都不能承诺保本保息,这可能就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了。

事实上,有限合伙基金产品无法兑付问题已不是首次,2012年的华夏银行事件,也是由于有限合伙基金到期无法兑付,引发投资者堵门抗议。而2012年底,证监会发文规定证券公司不能代销有限合伙基金。

“据我了解,开成有限合伙基金来做的不是特别多,在证券公司中并不是普遍现象。”上述证券公司零售业务部人士说。

据证券公司的人员称,一般情况下,如果是正常的理财产品,首先要对产品进行评估,评估完了上会,上会通过后就可以对客户进行销售。在销售过程中要向客户充分揭示风险,然后由客户决定是否有承担风险的能力,是否购买。在这种情况下,兑付危机是由基金公司或者信托公司承担。而彭晨这种情况应该是在销售过程中向客户承诺保本保息了。

作为彭晨的辩护律师,北京中兆律师事务所律师袁军5月初去山东见过彭晨,他说,目前案子还在侦查阶段,采取的是刑事拘留,按照法律规定,侦查机关应在30天内向检察院报批捕。

公司是否知情成双方争议焦点

据媒体报道,彭晨在被带走前,曾表示“我不能不在,否则就要背黑锅,因此我要积极配合警方回到上海。”彭晨所说的“背黑锅”即指的老东家齐鲁证券。

根据彭晨的说法,上述案子是公司行为,自己只是产品负责人之一。该产品由齐鲁证券威海分公司威海东城路营业部负责销售,由于产品手续不全,营业部多次向总部提出要求完善产品手续,加强风控。针对该产品,齐鲁证券曾多次开会讨论,据悉,彭晨在被带走前已向媒体出示了会议纪要,营业部等的工作函等,会议纪要显示,总部层面有领导参与,且有营业部负责人参与。

齐鲁证券总裁毕玉国在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专访时则表示,该案件是齐鲁证券已离职的员工彭晨伙同他人,向客户私自销售未经公司批准的产品并给客户造成损失,涉及金额约1.61亿元。他说,彭晨销售的有限合伙产品纯属骗局,“其行为未经公司批准,完全是其个人行为”。

毕玉国介绍,彭晨销售的有限合伙协议中只约定了投向基金专户产品,但未明确投向优先级还是劣后级,而彭晨在销售时称募集的资金将认购基金专户的优先级份额,但实际认购的是劣后级份额;且彭晨与另一涉案人员王健将部分资金挪作他用,对客户资产造成重大损失。

彭晨曾表示,在齐鲁证券工作期间的所有创新产品都要写报告审批。但齐鲁证券OA系统中,对这些创新产品领导们的签字都被技术处理掉了。

“如果走正规渠道的话,是要挂在公司的OA系统中,但公司技术处理掉是不可能的。产品一挂上系统,全公司包括各家营业部都能看到,但现在我们都不知道这个事儿。”齐鲁证券的一位业务人士表示,如果是走公司正规渠道销售的产品,不可能只有威海的营业部在销售,公司的其他营业部从OA上获得信息也会进行销售的。

齐鲁证券相关人士称,有限合伙基金是彭晨同私募那边的牵头人王健合伙设立的,现在公司也不知道钱去了哪里,为什么兑付不了。该人士表示,如果是公司行为销售费用肯定走公司的账,但是销售费用实际上是从彭晨前妻徐敏的账户上往回返的。

记者就此询问徐敏,她说,查过对账单后,确实有几笔大额转账。转账金额共计85.1万元,徐敏对此也不清楚,称这几笔应该都是彭晨操作的钱,转入转出的时间间隔很短,涉及的账户有上海柏新投资管理中心以及柴雅斐和皮晶的个人账户。这几笔转账金额与产品销售金额相差甚远。

齐鲁证券称将承担损失

“我个人觉得一个人肯定是不可能完成这个过程。每个证券公司都会明确在销售各种金融产品的时候应该履行的手续,正常情况下,公司的前中后台是分开的。比如营业部要卖一个产品,需要经过合规部,还要明确如何算营业部的考核,如何计提营业部收入,这是一整套流程,至少总部层面得有两三个部门参与这件事儿,不可能彭晨一个人完成,我觉得齐鲁证券至少是知晓或者默许这件事儿的。”证券公司的零售业务部人士说。

“如果在我们公司的风控体系下,我想要完成彭晨这样一件事儿是完全不可能的。这涉及很多部门,比如产品到了营业部,他们肯定得问一系列相关的问题。”上述零售业务部人士说。

他透露,现在很多证券公司的产品都比较激进,齐鲁证券的整个经纪业务比较强,在业内能排到前10,有各种各样的产品。

“我们公司风控确实要加强,问题关键在于分支机构太多,没有对销售的产品进行核实。”齐鲁证券的相关人士称。

而毕玉国亦表示,彭晨利用公司渠道私自违规销售私募产品的情况,一定程度上说明公司在岗位制衡、前端控制等内控机制及合规运行方面存在不足,目前公司正在对所有业务进行全面排查,堵塞内控漏洞,消除风险隐患,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公司已经处理了相关的负责人,人都已经免职了,我们在积极应对这件事儿。”齐鲁证券相关人士称,本着为客户负责的态度,4月24日到期产品的兑付问题已经由公司接手,公司会负责兑付客户的资金,公司承担损失和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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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高层频繁更换

据彭晨介绍,之所以会为齐鲁证券“背黑锅”也与其跟领导结怨有关。对此,齐鲁证券进行了否认,称经公司与相关人士核实,这些说法缺乏事实依据。

尽管公司否认了该事件与人事问题有关,但齐鲁证券近几年的高层人事震荡却是业内有目共睹。自2008年到现在,齐鲁证券经历了三任总裁,而关键的经纪业务和投行业务的负责人也频繁更换。

2008年,张桂庆与邓晖同时进入齐鲁证券,2010年,任齐鲁证券总裁不到两年的张桂庆因身体原因辞去总裁职务,主管经纪业务的副总裁邓晖正式出任总裁一职。此前邓晖曾历任湘财证券、长江证券和德邦证券的副总裁和总裁。

在邓晖主政齐鲁证券期间,齐鲁证券的经纪业务快速发展,但期间副总裁兼投行总部行政负责人薛军转投申银万国,此后又曝出了“李黎明”案,困扰其投行业务。

去年底,邓晖意外选择辞职,齐鲁证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毕玉国走马上任。毕玉国是齐鲁证券的“老人”,2004年加入齐鲁,曾任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万家基金董事长。

据悉,邓晖任齐鲁证券总裁时,经纪业务部门经历了两任领导,目前主管领导是韩亭德,也就是彭晨的顶头上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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