锺经纬:董秘闪辞卖股求荣

  内地近期有上市公司于今年5月中旬上市,8月上旬董事会秘书请辞,前后不足三个月。董秘「闪辞」的原因是尽快可悉沽持股套现。

  为此事,基金老总找上中证监,要见郭主席反映意见,并说:「老郭,上市公司董秘离职想早沽股套现的风气,你管还是不管?」

  郭主席答:「管不了啊,按《公司法》规定是不违规的。」

  原来《公司法》规定,高管持股经一年锁定期后,每年最多只可套现上年持股总数的25%。但高管在上市后第七个月辞职,其所持股票年半后可悉沽套现。还有,董秘、财监已成捻手货,唔忧无得做,在这股「闪辞」风气推动下,上市公司董秘、财监如音乐椅不停转动聚财。

  基金老总火滚难捺:「这是《公司法》有漏洞、留下灰色地带,中证监「执漏」有责!」郭主席应诺:「值得研究,值得研究!」

  锺经纬撇开违不违规不说,董秘「闪辞」不是出于履职困难或受阻,是预谋、蓄意的,显见是「不道德」的居心不良,其中上市公司高管、董事会是否知情?若在知情下摆其上位,就存在「串谋欺瞒」投资者,应受到道德谴责。

                              锺经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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