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线报】南风股份董事长泄密 牛散内幕交易被罚
严禁内部人“泄密”是证监会打击内幕交易的抓手之一,但偏偏就有不信邪的顶风作案。昨日,证监会最新公布的行政处罚书显示,牛散吴峰、倪晓明因内幕交易南风股份被“没一罚二”,而泄密者竟是南风股份的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杨某善。
南风股份董事长泄密
事情还得从两年前说起。2013年初,南风股份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杨某善确定了公司的并购发展战略。2013年6月,中兴装备董事长仇某龙在其顾问卫某的建议下,开始考虑借壳上市或并购重组。中金公司投行部总经理黄某与南风股份常年法律顾问高某阳及卫某熟识,上述3人是本次并购重组谈判的联系介绍人。
直至11月17日,黄某与高某阳、卫某互通电话,高某阳、卫某分别与杨某善和仇某龙沟通,了解并购双方需求,降低并购双方的心理预期,随后明确并购谈判,11月25日,南风股份发布《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称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于当日开市起停牌。12月31日,公司股票复牌,当日公司发布《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拟以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收购中兴装备100%股权。根据交易各方签订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与交易标的的评估值,中兴装备100%股份的作价最终确定为192000万元。
证监会认定相关账户操作为内幕交易
证监会认定,南风股份以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收购中兴装备100%股权事项,属于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购置财产的决定,构成内幕信息,该内幕信息敏感期为2013年11月8日至11月25日,杨某善系内幕信息知情人。
而就在敏感期,吴峰、倪晓明操纵的证券账户组操作南风股份的行迹明显,其中,涉案共计7个证券账户,分别为“王某珍”、“孔某潇”、“陈某”、“颜某文”、“郑某芬”、“洪某珠”、“沈某翔”。2013年5月至9月,“王某珍”、“孔某潇”、“陈某”、“颜某文”、“郑某芬”、“洪某珠”、“沈某翔”账户大量买入南风股份,且持有时间较长;11月8日至18日,上述账户集中大量卖出南风股份。11月20日、21日,上述账户又集中大量买入南风股份并在复牌后卖出,除“洪某翔”账户外,其余账户投入账户所有资金满仓买入南风股份,买入量较以往明显放大。
7个涉案账户在11月8日至18日之间,卖出南风股份的均价为30.16元,11月20日、21日追高买入南风股份,买入均价33.89元,买入均价较卖出均价高12.36%,买入意愿强烈。上述涉案账户于2013年11月20日、21日共计买入南风股份232100股,成交金额7865821元。截至调查结束,对应卖出股份168100股,成交金额5989245元,剩余股份64000股,扣除交易税费,盈利总计392669元。
经调查,吴峰、倪晓明是控制并操作他人证券账户获取收益的团队,该团队由吴峰负责,2013年以后由倪晓明负责相关账户的操作,吴峰、倪晓明联系紧密,资金往来频繁。就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吴峰与杨某善有过电话联系,且二人通话联系时点与内幕信息形成及公开过程、涉案7个证券账户于2013年11月20日、21日买入南风股份的交易时间高度吻合,杨某善分别于2013年11月19日、11月20日与吴峰进行了手机通话联系。11月20日,吴峰与倪晓明从9时43分起连续通话4次,倪晓明随后操作7个涉案账户开始大量买入南风股份并全部成交。倪晓明操作上述账户的买入时点与内幕信息形成、变化过程高度吻合,与吴峰、杨某善联络时点也高度吻合。
证监会认为,吴峰、倪晓明的上述行为构成内幕交易行为,因此,责令吴峰、倪晓明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吴峰、倪晓明违法所得392669元,并处以785338元罚款,其中对吴峰处以549737元罚款,对倪晓明处以235601元罚款。
此外,证监会还对相建康操纵宝鼎重工进行了行政处罚,经调查,2012年10月31日至2013年7月8日期间,相建康使用“相建康”普通账户、“相建康”信用账户等17个证券账户,利用其资金优势和持股优势,通过连续交易、日内大量反向交易、互为对手方交易、盘中拉抬、打压股价等方式交易宝鼎重工,影响交易价格与交易量。不料不赚反亏,截至2013年7月8日,相建康账户组亏损3845772元。最终,证监会决定对相建康处以10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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