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责令长江证券承销保荐公司整改,直指多项业务漏洞
2025年3月2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监管决定,对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这一举措旨在规范资本市场投行业务,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
经证监会调查,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在业务开展过程中暴露出一系列问题。在内部质量控制环节,公司质控现场核查制度执行不力,未能对项目进行严格的实地审查;对于质控内核提出的意见,跟踪落实不到位,导致相关问题未能得到及时整改。此外,部分项目收费不规范,违反市场公平和合规原则。这些行为违反了《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十七条以及《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指引》第五十四条、六十一条的规定。
依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六十四条,证监会决定对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实施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同时,证监会要求该公司深刻反思,全面排查和整改现存问题,建立健全投行业务内部控制制度,优化工作流程,严格规范操作,切实做到诚实守信、勤勉尽责,提升投行业务质量。
为严肃内部管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需按照内部问责制度,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问责,并向上海证监局提交书面问责报告,表明公司整改的决心与落实情况。
此次监管行动,彰显了证监会强化资本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的坚定决心。未来,监管部门将持续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督促证券机构依法合规经营,为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筑牢制度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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